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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在2006年和其她女人同居半年,老婆发现之后虽然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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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在2006年和其她女人同居半年,老婆发现之后虽然没有租房子了,但是经常出去开房,后来夫妻两个回家开厂做生意,共同经营,老公又和初恋同学搅在一起,为了生意夫妻两个经常吵架,老公脾气暴躁,也许觉得很压抑,也许出于报复,在去年老婆红杏出墙,被老公发现,暴怒的老公经常打骂老婆,逼老婆净身出户,还要赔偿他150万,还拿刀割掉了老婆的头发,差点掐死老婆,老婆一气之下,拿走了厂里客户的欠账单,开走了车子,精神恍惚,并为此摔跤,右手伤残,住院期间,老公找黑社会人在医院闹事,还打伤老婆娘家大嫂,矛盾激化,还另外找了情人同居,老公要老婆交出车子账单,给老婆18万块钱,由老婆自由支配,在今年老公逼着老婆交出18万,并且不给儿子交学费生活费,也不管老婆手的后续治疗费,有两个儿子,大的17岁,小的6岁,请问如果离婚,财产应该对半分吗?孩子怎么判?老婆手伤残能得到补偿吗?现在老公不管老婆孩子的费用怎么办?妻子在2010生下儿子,一直由娘家母亲带到六岁,这六年煮饭带孩子负责一家人的生活起居,后来夫妻两个发生矛盾,闹离婚,丈夫不愿意丈母娘住家里,请问,丈母娘可以要这六年的工资吗? 2016-04-19四川-成都 我要悬赏补充问题

问题来自:四川-南充 咨询时间:2016-04-26 16:58 咨询人:138******09

咨询回复区
  • 王伟凡律师

    1、如果离婚,双方财产基本按照各自一半进行分割;2、孩子原则上各带一个;3、老婆的伤残不存在赔偿问题;4、丈母娘没有工资可领。

    回复时间: 2016-04-26 17:21:01

    王伟凡律师 电话:13330943428 帮助人数:79人 [四川-成都]

  • 黄福佑 律师

    一、抚养权一般是一人一个,但10周岁以上的要随其意愿。
    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一般平分。但这绝不意味着平均分配,那么,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依据什么进行呢?(1)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2)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3)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另,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三、丈母娘的工资可以主张,但要得到法律支持有一定难度。
    四、建议双方协议离婚,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
    五、如果双方协议离婚不成,一般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向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准备并提交以下材料:
    (1)起诉状原件:准备两份;
    (2)原告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复印件一份,并带上原件,立案时需出示原件;
    (3)准备部分证据:引起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的证据材料、财产清单等;
    (4)准备诉讼费: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希望我的解答对您有所帮助。

    回复时间: 2016-04-26 17:16:47
    黄福佑律师 电话:13980604101 帮助人数:1893人 [四川-成都]

  • 李晶 律师

    如果你们两人确实感情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可以离婚。
    离婚时,应解决好两个孩子的抚养问题,如果大儿子已经具有独立生活能力,对方可不支付抚养费,没有独立生活能力,不直接抚养方应支付生活费至18岁,18岁以后,仍在接受高中以下教育的,至少应支付到高中毕业。
    对小儿子,如果由女方抚养,男方应按月支付抚养费至成年,这是他的法定义务。
    关于财产分割,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收入属于共同财产,应依法分割;期间取得的债权,属于共同债权,也应依法分割。
    共同财产和债权,原则上应平均分割,但如果一方有过错,无过错方可以要求多分。
    在分割财产时,法院也会对抚养子女方、女方予以考虑、照顾。
    手的伤残,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有互相扶助的义务,所以,对女方治疗手伤的费用,应当用夫妻共同财产负担。
    离婚时,建议女方对你的手伤做个伤残鉴定,如果以后会影响生活能力或需要较大数额的后续治疗费,可以要求对方给以一定的补偿。

    回复时间: 2016-04-26 17:19:46
    李晶律师 电话:13934591896 帮助人数:324人 [山西-太原]

  • 王远洋 律师

    1、婚后财产一般平均分割,有过错的一方少分。无过错的一方多分,还有权索赔。
    2、孩子会判决给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一方。
    3、受伤的应当得到赔偿。
    4、有权找对方要求承担抚养费。
    5、丈母娘有权主张抚养费。

    回复时间: 2016-04-26 17:21:05
    王远洋律师 电话:13387244330 帮助人数:1030人 [湖北-襄樊]

  • 周凌 律师

    1、如果离婚,双方财产基本按照各自一半进行分割;
    2、孩子原则上各带一个;
    3、老婆的伤残不存在赔偿问题;

    回复时间: 2016-04-27 09:39:57
    周凌律师 电话:18215679597 帮助人数:3062人 [四川-成都]

  • 陈新明 律师

    1、婚后财产一般平均分割,有过错的一方少分。
    2、孩子会判决给有利于孩子成长的一方。
    3、受伤的应当得到赔偿。
    4、有权找对方要求承担抚养费。


    建议请律师协助离婚。

    如果不请律师,按以下程序办理:

    1、搜集证据。
    离婚主要就三个问题展开: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债务、子女抚养问题。所以要搜集这三方面的证据材料,调查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争取孩子抚养权的需要证明自己有能力抚养孩子的证据

    2、立案。
    立案要准备以下材料:身份证复印件两份(一份给被告,一份法院留存);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法院需要看一下原件留存复印件,有的地方法院会保留原件,比如石家庄市的郊县赞皇、栾城等);起诉书(建议律师代写)

    3、举证期限。
    离婚诉讼适用一般程序的举证期限是30天,30天后开庭

    4、开庭。
    开庭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①审理前的准备。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②调解。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达成离婚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③开庭审理。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是否回避;之后,开始法庭调查,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询问证人,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勘验笔录。尔后,开始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互相辩论。

    5、判决。
    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如果当事人在判决后15日之内未上诉那么判决生效,一审结束。一审判决不予离婚的案件原告无新的事实和理由6个月内不得再次起诉,这相当于给了双方一个冷静期。

    回复时间: 2016-04-27 22:05:49
    陈新明律师 电话:13396091580 帮助人数:543人 [湖北-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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