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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在2006年和其她女人同居半年,老婆发现之后虽然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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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在2006年和其她女人同居半年,老婆发现之后虽然没有租房子了,但是经常出去开房,后来夫妻两个回家开厂做生意,共同经营,老公又和初恋同学搅在一起,为了生意夫妻两个经常吵架,老公脾气暴躁,也许觉得很压抑,也许出于报复,在去年老婆红杏出墙,被老公发现,暴怒的老公经常打骂老婆,逼老婆净身出户,还要赔偿他150万,还拿刀割掉了老婆的头发,差点掐死老婆,老婆一气之下,拿走了厂里客户的欠账单,开走了车子,由于精神恍惚,走路的时候并为此摔跤,右手伤残,住院期间,老公找黑社会人在医院闹事,还打伤老婆娘家大嫂,矛盾激化,还另外找了情人同居,老公要老婆交出车子账单,同意给老婆18万块钱,由老婆自由支配,在今年老公逼着老婆交出18万,并且不给儿子交学费生活费,也不管老婆手的后续治疗费,有两个儿子,大的17岁,小的6岁,请问如果离婚,财产应该对半分吗?孩子怎么判?老婆手伤残能得到补偿吗?现在老公不管老婆孩子的费用怎么办?妻子在2010生下儿子,一直由娘家母亲带到六岁,这六年煮饭带孩子负责一家人的生活起居,后来夫妻两个发生矛盾,闹离婚,丈夫不愿意丈母娘住家里,请问,丈母娘可以要这六年的工资吗? 2016-04-19四川-成都 我要悬赏补充问题

问题来自:四川-南充 咨询时间:2016-04-26 17:04 咨询人:138******09

咨询回复区
  • 周凌律师

    1、如果离婚,双方财产基本按照各自一半进行分割;
    2、孩子原则上各带一个;
    3、老婆的伤残不存在赔偿问题;
    建议最好来电咨询哈

    回复时间: 2016-04-27 09:40:32

    周凌律师 电话:18215679597 帮助人数:3062人 [四川-成都]

  • 焦玉红 律师

    情况复杂,建议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6-04-26 17:08:14
    焦玉红律师 电话:13982122666 帮助人数:25人 [四川-成都]

  • 黄福佑 律师

    一、抚养权一般是一人一个,但10周岁以上的要随其意愿。
    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一般平分。但这绝不意味着平均分配,那么,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依据什么进行呢?(1)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2)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3)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另,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三、丈母娘的工资可以主张,但要得到法律支持有一定难度。
    四、建议双方协议离婚,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
    五、如果双方协议离婚不成,一般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向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准备并提交以下材料:
    (1)起诉状原件:准备两份;
    (2)原告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复印件一份,并带上原件,立案时需出示原件;
    (3)准备部分证据:引起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的证据材料、财产清单等;
    (4)准备诉讼费: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希望我的解答对您有所帮助。

    回复时间: 2016-04-26 17:17:48
    黄福佑律师 电话:13980604101 帮助人数:1893人 [四川-成都]

  • 王远洋 律师

    1、婚后财产一般平均分割,有过错的一方少分。无过错的一方多分,还有权索赔。
    2、孩子会判决给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一方。
    3、受伤的应当得到赔偿。
    4、有权找对方要求承担抚养费。
    5、丈母娘有权主张抚养费。

    回复时间: 2016-04-26 17:21:21
    王远洋律师 电话:13387244330 帮助人数:1030人 [湖北-襄樊]

  • 李晶 律师

    如果感到感情确已破裂,可以起诉和其离婚。

    回复时间: 2016-04-26 17:23:32
    李晶律师 电话:13934591896 帮助人数:324人 [山西-太原]

  • 罗钟亮 律师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离婚,共同财产需要分割,孩子抚养责任需要承担。丈母娘无法要这六年的工资

    回复时间: 2016-04-26 18:04:18
    罗钟亮律师 电话:13676811945 帮助人数:697人 [浙江-金华]

  • 李果 律师

    你好!孩子的抚养权原则上是一人一个的。夫妻共同财产平等分割,共同债务共同偿还。你说到的右手伤残的问题与你老公没有直接关系,不能提出赔偿。你母亲在你这个家庭中负责照顾孩子,应当补偿。

    回复时间: 2016-04-26 21:08:24
    李果律师 电话:18107352939 帮助人数:668人 [湖南-郴州]

  • 彭罗成 律师

    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分,孩子原则上一人抚养一个,受伤致残应获得赔偿,丈母娘可请求照顾孩子的费用

    回复时间: 2016-04-26 21:38:31
    彭罗成律师 电话:13298674893 帮助人数:18人 [湖南-永州]

  • 阮学武 律师

    1、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婚姻法》第39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双方一人一半的可能性较大,但不绝对)
    2、两个孩子的抚养权一般是一人一个,但已满10岁的孩子须遵循其主观愿望。
    3、女方的手伤残,并非由男方的直接过错造成,很难实现赔偿。
    4、男方在女方住院期间,打伤女方大嫂,如果证据确实充分,是可以请求赔偿的。
    5、《婚姻法》第26、27条,夫妻双方均有抚养孩子的义务,男方不给抚养费,女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至孩子满18岁。
    6、《婚姻法》21条,父母对孩子有抚养教育义务。孩子6年来一直由丈母娘抚养,丈母娘可以向男方要求支付抚养费。
    因为您的情况比较复杂,建议诉讼离婚,且请律师帮助您,以更好的维护您的合法权利。

    回复时间: 2016-04-27 14:51:34
    阮学武律师 电话:15002888808 帮助人数:104人 [四川-成都]

  • 陈新明 律师

    1、婚后财产一般平均分割,有过错的一方少分。
    2、孩子会判决给有利于孩子成长的一方。
    3、受伤的应当得到赔偿。
    4、有权找对方要求承担抚养费。
    5、丈母娘有权主张抚养费。

    建议请律师协助离婚。

    如果不请律师,按以下程序办理:

    1、搜集证据。
    离婚主要就三个问题展开: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债务、子女抚养问题。所以要搜集这三方面的证据材料,调查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争取孩子抚养权的需要证明自己有能力抚养孩子的证据

    2、立案。
    立案要准备以下材料:身份证复印件两份(一份给被告,一份法院留存);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法院需要看一下原件留存复印件,有的地方法院会保留原件,比如石家庄市的郊县赞皇、栾城等);起诉书(建议律师代写)

    3、举证期限。
    离婚诉讼适用一般程序的举证期限是30天,30天后开庭

    4、开庭。
    开庭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①审理前的准备。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②调解。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达成离婚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③开庭审理。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是否回避;之后,开始法庭调查,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询问证人,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勘验笔录。尔后,开始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互相辩论。

    5、判决。
    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如果当事人在判决后15日之内未上诉那么判决生效,一审结束。一审判决不予离婚的案件原告无新的事实和理由6个月内不得再次起诉,这相当于给了双方一个冷静期。

    回复时间: 2016-04-27 22:04:37
    陈新明律师 电话:13396091580 帮助人数:543人 [湖北-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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