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来自:四川-南充 咨询时间:2016-04-26 17:04 咨询人:138******09
情况复杂,建议来电咨询。
一、抚养权一般是一人一个,但10周岁以上的要随其意愿。
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一般平分。但这绝不意味着平均分配,那么,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依据什么进行呢?(1)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2)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3)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另,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三、丈母娘的工资可以主张,但要得到法律支持有一定难度。
四、建议双方协议离婚,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
五、如果双方协议离婚不成,一般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向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准备并提交以下材料:
(1)起诉状原件:准备两份;
(2)原告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复印件一份,并带上原件,立案时需出示原件;
(3)准备部分证据:引起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的证据材料、财产清单等;
(4)准备诉讼费: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希望我的解答对您有所帮助。
1、婚后财产一般平均分割,有过错的一方少分。无过错的一方多分,还有权索赔。
2、孩子会判决给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一方。
3、受伤的应当得到赔偿。
4、有权找对方要求承担抚养费。
5、丈母娘有权主张抚养费。
如果感到感情确已破裂,可以起诉和其离婚。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离婚,共同财产需要分割,孩子抚养责任需要承担。丈母娘无法要这六年的工资
你好!孩子的抚养权原则上是一人一个的。夫妻共同财产平等分割,共同债务共同偿还。你说到的右手伤残的问题与你老公没有直接关系,不能提出赔偿。你母亲在你这个家庭中负责照顾孩子,应当补偿。
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分,孩子原则上一人抚养一个,受伤致残应获得赔偿,丈母娘可请求照顾孩子的费用
1、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婚姻法》第39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双方一人一半的可能性较大,但不绝对)
2、两个孩子的抚养权一般是一人一个,但已满10岁的孩子须遵循其主观愿望。
3、女方的手伤残,并非由男方的直接过错造成,很难实现赔偿。
4、男方在女方住院期间,打伤女方大嫂,如果证据确实充分,是可以请求赔偿的。
5、《婚姻法》第26、27条,夫妻双方均有抚养孩子的义务,男方不给抚养费,女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至孩子满18岁。
6、《婚姻法》21条,父母对孩子有抚养教育义务。孩子6年来一直由丈母娘抚养,丈母娘可以向男方要求支付抚养费。
因为您的情况比较复杂,建议诉讼离婚,且请律师帮助您,以更好的维护您的合法权利。
1、婚后财产一般平均分割,有过错的一方少分。
2、孩子会判决给有利于孩子成长的一方。
3、受伤的应当得到赔偿。
4、有权找对方要求承担抚养费。
5、丈母娘有权主张抚养费。
建议请律师协助离婚。
如果不请律师,按以下程序办理:
1、搜集证据。
离婚主要就三个问题展开: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债务、子女抚养问题。所以要搜集这三方面的证据材料,调查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争取孩子抚养权的需要证明自己有能力抚养孩子的证据
2、立案。
立案要准备以下材料:身份证复印件两份(一份给被告,一份法院留存);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法院需要看一下原件留存复印件,有的地方法院会保留原件,比如石家庄市的郊县赞皇、栾城等);起诉书(建议律师代写)
3、举证期限。
离婚诉讼适用一般程序的举证期限是30天,30天后开庭
4、开庭。
开庭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①审理前的准备。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②调解。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达成离婚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③开庭审理。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是否回避;之后,开始法庭调查,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询问证人,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勘验笔录。尔后,开始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互相辩论。
5、判决。
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如果当事人在判决后15日之内未上诉那么判决生效,一审结束。一审判决不予离婚的案件原告无新的事实和理由6个月内不得再次起诉,这相当于给了双方一个冷静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