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来自:河南-驻马店 咨询时间:2016-04-27 08:58 咨询人:158******26
原则上给女方,如女方有不符合抚养的情形,也可以判给男方!
扶养权原则上随女方生活,除非女方有不能扶养或者不愿扶养的法定情形。
孩子的抚养权给女方,男方承担抚养费。如果离婚,女方有权向男方要求赔偿,多分财产。
你好,一般两岁内宝宝随母亲,除非母亲不想要或者男方无生育能力,女方有严重疾病等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情况。
孩子还小,一般都会考虑给母亲抚养!
你好,一般两岁内孩子原则上给女方,如女方有不符合抚养的情形,也可以判给男方!如母亲不想要或者男方无生育能力,女方有严重疾病等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等情况。
您好,首先建议双方协商,如能协商可以直接协商离婚。协商不成起诉至法院的,孩子两周岁以内原则上判归女方抚养的,但特殊情况如女方不愿抚养或确实没有能力、有吸毒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因素,以及男方没有生育能力要求抚养的情形的,会考虑判归男方抚养。具体结合您家的情况做参考,希望我的解答会给您帮助。
孩子抚养权归属一、两周岁以下孩子一般归女方抚养。二、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十周岁以上的孩子应当征求其意见选择与谁一起生活的!你可收集你方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因素,起诉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幼儿一般是由女方抚养,如果女方没有能力,也可以让男方抚养,如果确定男方有家庭暴力行为,那一定是女方抚养这是从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的。
可以,取证,挣得抚养权,
一、孩子的抚养权归您,对方支付抚养费,按对方收入的20-30%支付其抚养费。
二、家庭暴力,符合离婚条件,并可以主张其损害赔偿。提示:对家庭暴力行为,直接的方式就是先报警处理,对经常家暴行为的,向人民法院申请保护令;这样可以固定证据,以备后用。
三、双方协议离婚,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
四、如果双方协议离婚不成,一般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向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准备并提交以下材料:
(1)起诉状原件:准备两份;
(2)原告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复印件一份,并带上原件,立案时需出示原件;
(3)准备部分证据:引起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的证据材料、财产清单等;
(4)准备诉讼费: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希望我的解答对您有所帮助。
如你所说的话,孩子应该判归母亲抚养。
您好,对子女不到两周岁抚养权归属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其实在关于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司法解释(后附)中作出了明确规定,根据该规定精神,对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首先父母双方可以协商确定抚养权的归属,也就是说,父母双方能够约定归哪一方抚养的就可以归哪一方抚养。如果双方约定不成,法院判决的精神是,一般由女方抚养,除非出现女方有严重疾病不易与子女共同生活等特殊情形的,才由男方抚养。
附法律依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小孩会判给对孩子成长有利的一方 离婚问题可以直接起诉
不存在离婚。没有结婚的非婚生子和婚生子的法律地位是一样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2岁以前,孩子一般归女方
没有结婚证就解除同居关系。孩子归你,男方支付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