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出了新的民诉解释,《民诉解释》第二百一十七条 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者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公告送达诉讼文书。您可以向再次向法院起诉,而且法院会受理。依旧您的情况,建议您向当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他们帮助,是免费的。诉讼离婚需要以下材料:1、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复印件)2、起诉状两份3、证据材料,证明男方失踪两年,对家庭未尽任何义务。4、诉讼费,50-300元(财产超过20万元的部份按0.5%加收) ,法院现在一般可以刷卡,可以付现。
希望可以帮到您!
回复时间: 2016-04-27 16:0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