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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法律咨询 >> 山东婚姻法律咨询 >> 青岛婚姻法律咨询 >> 妻子冷暴力想要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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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靳士海 律师

    您好,冷暴力不属于婚姻法规定的一次性判决离婚的事由,如果离婚不需要特殊的理由,可以起诉离婚,要求男方赔偿缺乏法律依据,对于孩子的抚养,综合考虑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确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原则上由女方抚养,年满10周岁的子女可以征求子女意见,两岁到十岁之间,双方都可以尽量争取。

    回复时间: 2016-03-29 17:12:17
    靳士海律师 电话:13255417566 帮助人数:132人 [山东-济南]

  • 陈钢 律师

    补偿没有相应的法律依据。孩子的抚养权你可以争取,建议委托律师代理争取。

    回复时间: 2016-03-30 15:16:25
    陈钢律师 电话:18916388813 帮助人数:212人 [上海-浦东新区]

  • 王林 律师

    你好,1、离婚可协议或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在户口所在地做离婚登记,诉讼离婚可在对方户籍所在地法院,对方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可在对方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2、协议离婚由双方就离婚、孩子抚养、财产与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到夫或妻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登记离婚。 

    3、无法协议离婚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如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搜集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向法院起诉离婚吧 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不参与分割,婚后财产归双方共有,均分,但有过错一方应当不分或者少分财产, 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 ,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修正后的婚姻法增设了离婚时的损害赔偿制度,因一方的法定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的,另一方依法享有赔偿请求权,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第一,重婚的,第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第三,实施家庭暴力的,第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①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②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的数额的合理要求。
    如果我的答案能给你带来帮助,请点击为,如有疑问,可以进一步咨询。

    回复时间: 2016-03-30 19:49:24
    王林律师 电话:13463270151 帮助人数:352人 [河北-保定]

  • 张雪梅 律师

    你好,冷暴力不是法律规定可以要求赔偿的依据孩子抚养权主要看是否有利于孩子成长,结合孩子从小的生活习惯等,如有疑问,可来电

    回复时间: 2016-04-01 11:49:48
    张雪梅律师 电话:13573832821 帮助人数:31人 [山东-青岛]

  • 吴锦霞 律师

    呵呵。冷暴力好像不属于婚姻法里规定的家暴。是否判决离婚的依据是看双方感情是否破裂

    回复时间: 2016-04-16 20:14:06
    吴锦霞律师 电话:13356305686 帮助人数:90人 [山东-威海]

  • 周亚静 律师

    没有,孩子的抚养权一般是两岁之内会判给女方,两岁到10岁之间看哪一方的情况更与利于孩子的成长,10岁以上还要争取孩子的意见。

    回复时间: 2016-04-26 14:32:18
    周亚静律师 电话:13255594965 帮助人数:51人 [山东-青岛]

  • 陈新明 律师

    未满2周岁的,一般由女方抚养;已满2周岁未满10周岁的,由法院根据双方抚养条件结合实际抚养情况判决;已满10周岁的,征求孩子自己的意愿判决。

    回复时间: 2016-05-02 21:20:35
    陈新明律师 电话:13396091580 帮助人数:543人 [湖北-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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