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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法律咨询 >> 广西婚姻法律咨询 >> 北海婚姻法律咨询 >> 女方提出离婚。有结婚证。有个45天的儿子。无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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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徐长春律师

    女方可以提离婚。双方协商,可以协议离婚就协议离婚,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通过诉讼离婚。小孩很小,一般是跟女方生活。

    回复时间: 2016-04-29 23:19:23

    徐长春律师 电话:13657720012 帮助人数:114人 [广西-柳州]

  • 覃家强 律师

    协商一致的登记离婚,未果的起诉离婚,因正处哺乳期,孩子应由女方抚养,男方支付抚养费,标准为其收入的20%--30%。

    回复时间: 2016-04-29 23:21:33
    覃家强律师 电话:13768863699 帮助人数:56人 [广西-柳州]

  • 王远洋 律师

    女方提出离婚,可以离婚,并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不抚养孩子的一方有义务承担抚养费。

    回复时间: 2016-04-29 23:32:24
    王远洋律师 电话:13387244330 帮助人数:1030人 [湖北-襄樊]

  • 李晶 律师

    此种情况,女方可以提出离婚,男方不可以提出离婚。
    45天的儿子,属于哺乳期内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一方抚养子女,可要求另一方支付抚养费至子女成年。

    回复时间: 2016-04-29 23:37:15
    李晶律师 电话:13934591896 帮助人数:324人 [山西-太原]

  • 程才 律师

    您好,您在案情中只介绍了案情,并没有具体想问的问题,望以下解答对你有所帮,如还有要问的,可以继续追问。
    虽然法律禁止男方在哺乳期内向法院起诉离婚,但并不禁止女方提出离婚。虽然女方提出了离婚,但您如果是男方,首先要取决于你是否想离婚,如果你不想离婚,在没有法定的赌博、吸毒、家庭暴力、重婚、婚外同居行为等情形的,即使她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况且儿子才四十五天,法院第一次也不会支持她的离婚请求的。如果你也想离婚,则你们可以协议离婚,因无共同财产,离婚时就不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了;但应对儿子的抚养问题作出约定,约定归谁抚养的就归谁抚养,未抚养一方给付抚养费。你也想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问题协商不成的,她只好向法院起诉离婚了,这时,法院通常不会准予离婚的。

    回复时间: 2016-04-30 00:17:11
    程才律师 电话:15853131112 帮助人数:218人 [山东-济南]

  • 荣孝蓉 律师

    哺乳期内,孩子一般由母亲抚养。男方支付抚养费用。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回复时间: 2016-04-30 00:41:19
    荣孝蓉律师 电话:15808020911 帮助人数:44人 [重庆-渝北区]

  • 黄福佑 律师

    1、抚养权:子女不足两周岁,包括哺乳期的孩子在内,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一般随母亲方生活,对方支付抚养费。
    2、双方协议离婚的,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
    3、如果双方协议离婚不成,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向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准备并提交以下材料:
    (1)起诉状原件:准备两份;
    (2)原告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复印件一份,并带上原件,立案时需出示原件;
    (3)准备部分证据:引起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的证据材料、财产清单等;
    (4)准备诉讼费: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希望我的解答对您有所帮。

    回复时间: 2016-04-30 00:52:08
    黄福佑律师 电话:13980604101 帮助人数:1893人 [四川-成都]

  • 鲁强 律师

    孩子太小一般随母亲生活,特殊情况除外。

    回复时间: 2016-04-30 07:09:44
    鲁强律师 电话:15949700681 帮助人数:651人 [山东-济南]

  • 温俊斌 律师

    1、无共同财产不存在财产分割问题。
    2、只要商量孩子抚养问题,可以协议离婚,订立协议后,到民政局可直接办理离婚手续。
    3、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讼离婚,如你不想离婚,法院一般会支持,但如果6个月后女方再次起诉,法院就会判离。
    4、2周岁以下,一般随母亲。如女方有下列情形的随父亲: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回复时间: 2016-04-30 08:49:40
    温俊斌律师 电话:13323930049 帮助人数:230人 [河南-濮阳]

  • 陈新明 律师



    1、搜集证据。
    离婚主要就三个问题展开: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债务、子女抚养问题。所以要搜集这三方面的证据材料,调查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争取孩子抚养权的需要证明自己有能力抚养孩子的证据

    2、立案。
    立案要准备以下材料:身份证复印件两份(一份给被告,一份法院留存);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法院需要看一下原件留存复印件,有的地方法院会保留原件,比如石家庄市的郊县赞皇、栾城等);起诉书(建议律师代写)

    3、举证期限。
    离婚诉讼适用一般程序的举证期限是30天,30天后开庭

    4、开庭。
    开庭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①审理前的准备。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②调解。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达成离婚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③开庭审理。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是否回避;之后,开始法庭调查,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询问证人,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勘验笔录。尔后,开始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互相辩论。

    5、判决。
    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如果当事人在判决后15日之内未上诉那么判决生效,一审结束。一审判决不予离婚的案件原告无新的事实和理由6个月内不得再次起诉,这相当于给了双方一个冷静期。

    回复时间: 2016-05-02 20:31:02
    陈新明律师 电话:13396091580 帮助人数:543人 [湖北-武汉]

  • 丘敏 律师

    你好,协商离婚不成可起诉离婚,有需要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的,法院将孩子判归女方抚养的情况如下:
    第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
    第二、孩子虽然两周岁以上了,女方已做绝育手术,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第三、孩子一直随母亲生活,如果离婚后改为随父亲生活对其生活习惯改变较大且影响其成长的,孩子判归女方可能性较大。
    第四、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比如,有证据证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第五,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汹酒等恶习等。考虑到其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归女方。
    第六,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第七,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自己选择随母生活的。

    回复时间: 2016-05-03 11:16:16
    丘敏律师 电话:18025199038 帮助人数:217人 [广东-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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