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暖云婚姻帮
法律咨询
首页 >> 法律咨询 >> 四川婚姻法律咨询 >> 遂宁婚姻法律咨询 >> 我老公搞了外遇,他们在一起大半年了,我最近才知道,
咨询回复区
  • 黄永财律师

    若已办离婚证,则协议已生法律效力,可就协议未涉事项另谈或起诉。如对方同意退款也是可以的。

    回复时间: 2016-04-30 12:48:15

    黄永财律师 电话:13002835337 帮助人数:111人 [四川-遂宁]

  • 马莉 律师

    你好,你们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没有?离婚协议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生效,未办理不生效。

    回复时间: 2016-04-30 12:47:25
    马莉律师 电话:13688499119 帮助人数:87人 [四川-成都]

  • 王远洋 律师

    可以通过法院诉讼,撤销该离婚协议,重新分割财产。因为男方存在婚内过错,你有权多分财产,并有权要求男方赔偿。

    回复时间: 2016-04-30 13:00:52
    王远洋律师 电话:13387244330 帮助人数:1030人 [湖北-襄樊]

  • 麻时红 律师

    若已办离婚手续,离婚协议已生效。可协商处理未涉及的事项,若协商不成可起诉,还可收集相应证据提损害赔偿。

    回复时间: 2016-04-30 13:41:48
    麻时红律师 电话:18983909778 帮助人数:102人 [重庆-合川区]

  • 黄福佑 律师

    1、如果已办理离婚登记或法院离婚判决已生效,则双方离婚协议已生效,该协议双方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承诺方无权再分割其约定财产。
    2、如果双方未办理离婚登记或法院未做生效离婚判决,则离婚协议无效,双方均有权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希望我的解答对您有所帮。

    回复时间: 2016-04-30 14:05:15
    黄福佑律师 电话:13980604101 帮助人数:1893人 [四川-成都]

    2016.05.01 黄福佑律师回复
    黄福佑律师

    如果不是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那么协议可撤销。如果您们双方还未离婚,则离婚协议没有法律效力。

    2016.05.01 黄福佑律师回复
    黄福佑律师

    还没办去民证局办离婚证,那您们的协议不生效,对您们夫妻双方不产生任何法律效力。财产可以重新分割的。

    2016.05.01 黄福佑律师回复
    黄福佑律师

    现在不用管了,也不用撤销了,因为您们没有办理离婚登记;离婚时,只要一方拒绝遵守协议约定的事项,其协议就自然无效了,财产就要重新分割。

    2016.05.01 黄福佑律师回复
    黄福佑律师

    可以啊,13980604101.

  • 陈新明 律师



    1、搜集证据。
    离婚主要就三个问题展开: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债务、子女抚养问题。所以要搜集这三方面的证据材料,调查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争取孩子抚养权的需要证明自己有能力抚养孩子的证据

    2、立案。
    立案要准备以下材料:身份证复印件两份(一份给被告,一份法院留存);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法院需要看一下原件留存复印件,有的地方法院会保留原件,比如石家庄市的郊县赞皇、栾城等);起诉书(建议律师代写)

    3、举证期限。
    离婚诉讼适用一般程序的举证期限是30天,30天后开庭

    4、开庭。
    开庭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①审理前的准备。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②调解。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达成离婚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③开庭审理。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是否回避;之后,开始法庭调查,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询问证人,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勘验笔录。尔后,开始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互相辩论。

    5、判决。
    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如果当事人在判决后15日之内未上诉那么判决生效,一审结束。一审判决不予离婚的案件原告无新的事实和理由6个月内不得再次起诉,这相当于给了双方一个冷静期。

    回复时间: 2016-05-02 20:32:59
    陈新明律师 电话:13396091580 帮助人数:543人 [湖北-武汉]

  • 丘敏 律师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回复时间: 2016-05-03 11:02:55
    丘敏律师 电话:18025199038 帮助人数:217人 [广东-东莞]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发布法律咨询

共接收问题数:4739450条已解决问题数:4738426条

4006-188-116 在线客服
  • 服务号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立即咨询
  • 订阅号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订阅婚姻宝典

©2008-2017 hunyin163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6004136号-1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