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我的户口在广东,嫁到了湖北,现在在重庆上班,
问题来自:湖北-襄樊 咨询时间:2016-05-02 14:14 咨询人:18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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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家庭暴力的事实,必须要有相关证据支撑,建议如果家庭暴力时立马报警或者向居委会村委会反应,这样可以形成书面上的证据。鉴于现在你们已经分居一年半,如果之前没有家暴的证据,建议再分居半年,达到分居两年的标准,是法定的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孩子两岁一般应当有女方抚养的,对方支付抚养费,如果实在不想带孩子,也是要支付抚养费的。其他问题,或者需代理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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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男方使用暴力有证据吗?如报警记录,治疗记录等,利用上述证据,进行诉讼离婚对你有利。根据你的情况,建议为宜。
起诉离婚,可以找律师当面详细咨询。
可以。建议收集证据材料,向法院起诉。
起诉离婚,准备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后到对方户籍所在地法院立案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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