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确定这66000元钱是在领取结婚证钱前还是在领证后,如果是在之前的话可以认定为是个人财产,离婚时你有权索要回这66000元,如果是在之后的一般认定为是对你夫妻二人的赠与,应当认定为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分割。当然如果你有约定的话遵循约定。
你好,在登记之前给予的属于个人财产,如果是登记以后给予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上平分。
根据借条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双方登记结婚后赠予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登记之前给予的属于个人财产,如果是登记以后给予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上平分。
结婚时的陪嫁一般视为对女方父母对夫妻二人的赠与,视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女方父母当时明确表示单独赠与女方一人。
婚前给,算个人的财产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6.6万的陪嫁是你的婚前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你可以向借款人张宪怀催要66000元及相关利息,
您好,这需要根据婚前还是婚后来分别确定的。所谓的婚前是否领取结婚证之前,领取结婚证后就属于夫妻了,婚后是指领取结婚证之后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是婚前陪送的,就属于你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应全部归你所有,从超市角度讲,就是你对超市的个人债权。如果是婚后陪送的,除非你家明确约定归你的,否则就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系你俩的共同债权,离婚时原则上一人一半。请见婚姻法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结婚后赠予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