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不和想离婚孩子能判给我吗
判给你的可能性当然有,法律规定谁对孩子的抚养更有利于一般回,判给谁。需要比较夫妻双方的各项条件,由法庭综合评判。需要努力争取。
司法实践上来讲,2岁以下孩子一般判给母亲,10岁以上孩子的抚养权要参考孩子的决定。中心思想是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具体什么结果,要看你们经济能力、有无不良嗜好、对子女的教养能力等情况判定。
如果您的条件比男方优越,又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会判给您的。
您好,如果在您那里抚养孩子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就更有可能判决由您抚养。这需要由法庭根据双方具体情况综合判断。
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对这个年龄段的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归属问题,如果父母双方协商无效,则由人民法院综合子女的权益、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各方面因素作出判决。实践中应当注意以下方面:
(1)绝对优先直接抚养条件
父母双方均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父母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2)相对优先直接抚养条件
《子女抚养意见》第4条规定,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3)考虑子女意见。由于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通常有了一定的辨别和判断能力,能够表达自己的意愿,因此,《子女抚养意见》第5条规定,父母双方对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4)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未成年人除了归父母一方直接抚养外,也可以考虑由父母双方轮流抚养。《子女抚养意见》第6条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以准许。
如果在离婚时夫妻双方都拒绝直接抚养子女或者争抢直接抚养子女,根据《子女抚养意见》第20条的规定,在离婚诉讼期间,可以先行裁定暂由一方直接抚养,以保障离婚诉讼的顺利进行。
您好,孩子抚养权一般两岁以下由女方抚养,两岁到十岁看谁抚养孩子更有益于孩子的健康成长,综合考虑双方的收入,住房,教育程度,不改变孩子成长环境,谁更有时间照顾孩子,还要结合一起其他因素,比如双方是否有传染性疾病,是否有不生育问题的存在等。十岁以上可以听取孩子的意见。如需更详细的交流,建议来电或者再次留言。
首先要确认双方都同意离婚,否则第一次离婚就要有证据证明感情破裂,其次孩子的抚养权,是根据双方的住所,收入和教育环境及身心健康的等因素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