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养小孩需要手续,咨询民政部门,但是我觉得可能性不大,你可以起诉男方要求支付抚养费或者是变更小孩抚养权归男方。
领养孩子是有法律程序的,不是有人收养就可以的,送养行为无效,男方不付抚养费,你可以起诉法院,随便送养孩子是违法的
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才能送养小孩!条件有二:一是必须生父母双方都同意;二是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具体程序到民政部门办理!
可以与领养人一起到民政局办理相关手续即可。
送养孩子需到民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一、送养方需具备的法定条件。《收养法》第五条:“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社会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二、被送养的孩子也是要符合法定条件。《收养法》第四条:“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三收养人也必须符合法定的收养条件。《收养法》第六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年满三十五周岁。”
《收养法》第十八条规定:“送养人不得以送养子女为理由违反计划生育的规定再生育子女。”
你可以就孩子由谁抚养及抚养费的给付问题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我国《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公民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或者符合的当事人未经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其婚姻关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结婚登记是成为合法夫妻的必要条件,你们未办理结婚登记,因此,你们的关系只能是同居关系。依据婚姻法解释(二)第一条规明确定:当事人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因同居期间或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因此,你不能单独就解除同居关系提起诉讼。因为男女双方的同居关系不是法律调整和保护的对象,当事人如果仅起诉解除同居关系,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你可以就孩子由谁抚养及抚养费的给付问题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可以由孩子父母双方共同送养,与合法收养人到民政局办理收养登记手续。
送养孩子需到民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您和男方必须满足:是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虽然您无能力抚养孩子,但男方若有能力则无法实现抚养。
您与男方属于同居关系,不需要离婚,不受婚姻法制约和保护。
可以起诉男方要求支付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