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来自:安徽-阜阳 咨询时间:2016-05-06 17:27 咨询人:152******73
如果你也同意离婚的话,你可就女儿由谁抚养、抚养费如何承担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只有通过法院判决。如果你们双方都要求孩子的抚养权或都不要孩子的抚养权,法院判决的原则是:1、2周岁以下的孩子,原则上归女方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2、10周岁以上的孩子,要考虑孩子的意见;3、2周岁以上、10周岁以下的孩子,根据孩子归谁抚养更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就判决孩子归谁抚养权,另一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看孩子具体情况,年龄,经济条件等才能决定抚养权。建议你。
你好,关键看谁抚养孩子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不一定由女方抚养。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孩子多大了?你们各自条件怎么样?孩子两周岁以内一般随母亲生活,10周岁以上听从孩子意见。2-10周岁听从谁对孩子成长更有利为准则。
可以先协商,若协商不好可直接到法院起诉
可以协商,协商不成,法院裁判原则是考虑有利于子女的成长、生活等因素。
你好,要看谁抚养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不直接抚养一方需要支付孩子抚养费!
这个问题需要具体看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您!
孩子的抚养权以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为原则来确定有谁抚养,建议你好好和对方沟通解决问题
两个方面:一,原则上主要是考虑男女双方抚养能力及抚养意愿,谁抚养更有利于孩子成长。二,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要依法支付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