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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法律咨询 >> 浙江婚姻法律咨询 >> 丽水婚姻法律咨询 >> 因我得了精神病,我老婆要跟我离婚,结婚19年有一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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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韩金明律师

    如果你精神病较为严重,生活不能自理,是不适宜离婚的。儿子抚养一般至十八岁成年,如求学等不能独立生活需抚养视情况再分担抚养费。财产分割,如不适宜离婚而双方同意离婚,此时女方对你的扶养义务并未结束,法院应当考虑你的生活来源作出对你有利的判决

    回复时间: 2016-05-08 16:39:45

    韩金明律师 电话:13567210787 帮助人数:7人 [浙江-绍兴]

  • 王新庄 律师

    财产平分,照顾妇女儿童。

    回复时间: 2016-05-07 22:21:55
    王新庄律师 电话:18969315889 帮助人数:225人 [浙江-嘉兴]

  • 康昭董 律师

    离婚时财产不用分给儿子的

    回复时间: 2016-05-07 22:34:28
    康昭董律师 电话:18969979090 帮助人数:73人 [浙江-杭州]

  • 海淼 律师

    房屋和车辆都是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房如给她,可将折价款给你,你身体不好,应对你适当照顾,子女抚养一般到18周岁就可以了。

    回复时间: 2016-05-07 22:57:49
    海淼律师 电话:13998602713 帮助人数:2019人 [辽宁-大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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