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来自:浙江-杭州 咨询时间:2016-05-07 23:01 咨询人:135******76
可以,曾经办理过结婚登记,但结婚证丢失的,补办结婚登记,双方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
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补发结婚证。补领结婚证以后,如果双方能对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
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不能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只能到人民法院诉讼离婚。
如果另一方不配合去补领结婚证,可以持户口本、身份证去原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出具婚姻关系证明,然后到人民法院诉讼离婚。
如果结婚时间年岁太久,查找不到当时的登记资料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会出具证明,这种情况,只能诉讼离婚。立案时可以提供单位、派出所出具的证明材料。
如果另一方将结婚证藏匿,去开具婚姻关系证明时不要说是被藏匿,告诉工作人员说结婚证丢失。
另外,除非非法同居的一方或双方有配偶,否则起诉要求解除非法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是如果起诉要求分割共同财产或起诉要求解决孩子抚养问题的,法院受理。
可以起诉离婚,帮。
你好,虽然从法律上讲你可以起诉,结婚证明可以去民政局开证明,但是建议你多考虑一下,有了小宝宝人生就不一样了,很多人会因为孩子而改变的,希望你能幸福!
1、先考虑清楚是否无法继续这段婚姻,不要因为孩子而勉强,因为一旦生了孩子又会有许多的纷争和矛盾,到时再考虑离婚不仅自己痛苦,对孩子的成才也很不利。2、结婚证的问题好解决,凭着你个人的身份证到民政局调取你当初结婚登记的资料并加盖民政公盖即可。3、此种情况下,你可以单方起诉离婚。不论如何,希望你能慎重考虑个人的感情问题再作决定。
你不能拿出结婚证可到婚姻登记机关,查询结婚登记档案,
可以到当时领结婚证的民政部门开具婚姻关系证明,到法院去起诉
先到民政局开具结婚登记证明,后起诉离婚。
你好,可以的,去民政局拉具一份婚姻证明就可以了
给你起诉离婚
1、持你的身份证,可以到民政局开具婚姻关系证明,拿这个证明也可以起诉离婚。
2、女方怀孕的,男方不准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章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可以起诉,自己带着身份证到领取结婚证的婚姻登记处查询你的婚姻状况,让其出具你的婚姻状况证明,写好起诉书即可去法院起诉。
去民政局开婚姻关系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