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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蒋正华 律师

    你好,有以下考虑方式:一是根据收入情况,大约30%左右,二是当地一般标准,三是小孩的平常生活所需。

    回复时间: 2016-04-01 17:19:02
    蒋正华律师 电话:18980315656 帮助人数:34人 [四川-南充]

  • 刘跃荣 律师

    你好,一般来说一个孩子的抚养费按你固定月收入的20℅至30%。

    回复时间: 2016-04-01 17:46:01
    刘跃荣律师 电话:18980177633 帮助人数:60人 [四川-成都]

  • 陈珊玲 律师

    看男方收入状况、当地生活水平、孩子需求确定

    回复时间: 2016-04-01 18:34:58
    陈珊玲律师 电话:15259767787 帮助人数:389人 [福建-泉州]

  • 蔡华宗 律师

    要看男方的经济条件,一般情况下,农村户口300-500一月,城镇户口600-800一月,也可协商,一般不超过工资的30%

    回复时间: 2016-04-01 21:23:21
    蔡华宗律师 电话:13890057959 帮助人数:82人 [四川-自贡]

  • 沈辉 律师

    你好,根据你的问题和描述,给出如下解答:
      法院一般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或者收入过高或过低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地的平均收入计算。

      抚养费的给付办法,可依父母的职业情况而定,原则上应定期给付。

      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一方,在下列条件出现时,可以和另一方协商减免抚养费,协商不成,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裁决。

      (1)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失去经济来源,确有困难无力支付,且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确有抚养能力的;

      (2)收入明显下降,暂时无力按原来的协议或者判决履行支付义务;

      (3)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等,确无抚养能力的;

      (4)确有困难无力支付,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再婚,其配偶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分或者全部的。

      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4)其他正当理由如给付一方收入明显增加等。

    回复时间: 2016-04-13 15:16:15
    沈辉律师 电话:13438213501 帮助人数:70人 [四川-成都]

  • 周凌 律师

    工资的20%-30%,无稳定工作的,按照当地生活水平支付,除此之外,孩子的教育费和医疗费凭票据均分

    回复时间: 2016-04-21 15:05:29
    周凌律师 电话:18215679597 帮助人数:3062人 [四川-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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