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属于同居关系,能要求她退。
法律规定没有结婚或虽然结婚但没有共同生活的可以要求退还彩礼。就你的情况看,虽然沒有结婚,但共同生活了两年多,并生了孩子,彩礼一般是不退还的。
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如果已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一些特殊情形除外);按照习俗举办了结婚仪式但没有领取结婚证书的,解除同居时彩礼原则上不予返还。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从上面的司法解释看,女方原则上应该退还彩礼。因为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主要是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依据。本案中女方收受彩礼后拒绝与你结婚,二人之间不存在婚姻关系。
当然没有缔结婚姻关系,这彩礼也有不退的可能。关键在于给付方是完全自愿而且无任何附加条件的赠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