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来自:广东-汕尾 咨询时间:2016-05-11 11:41 咨询人:135******49
一般都是一方一个小孩
两个孩子一般一人一个,互不支付抚养费;若一方不同意抚养,另一方同意抚养两个孩子,可由另一方抚养两个孩子,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支付抚养费
法院肯定会问你两个的意见,如果你夫妻两意见不一致,2个小孩的,法院一般判一人一个,互相不支付孩子抚养费。如果一方条件非常好,一方身体或性格不适合抚养孩子,也有可能2个孩子都归一方抚养。
2岁以下孩子随母,10岁以上要征求孩子愿意跟谁。2个孩子,一般一人抚养一个比较好。
离婚一般先调解,调解不成判决时一般一方一个!如调解,也可协商一方养两个,另一方出抚养费!
无论几个孩子,主要看孩子的年龄,再结合具体情况来定。一般两个孩子的话,若夫妻双方条件相当就是一方抚养一个。
一般是一个人一个,除非有不适合抚养孩子的情况。
你好,夫妻双方都有抚养小孩子的权利,如果没有特殊情况,男女双方各抚养一个小孩。如两个小孩的年龄相差不大,互不支付对方抚养费。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7、两个小孩以上述原则为基础,一人一个。
希望可以帮到您。
原则上一人一个,不要支付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