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时女方父亲用他的名字到银行开户存款,赠与女儿做嫁妆。这部分钱属
问题来自:山东-枣庄 咨询时间:2016-05-12 08:42 咨询人:18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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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应当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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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视为赠与他个人的财产
如果是嫁妆,就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
这部分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没有特别声明是只归夫妻一方所有的,都视作对双方的赠与。
关键是领证前还是领证后,有没有明确赠与个人还是两人。如果领证前确定是赠与个人,领证后赠与一般可以推定是赠与双方,但也有例外,卡是赠与者名字,取决于赠与者的意思,反悔了他可以挂失。
一般应定性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要你父亲没有进行具体的声明。
首先要确认该存款是在领证前还是后,如果在之后是夫妻共同财产,之前的话应该是婚前个人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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