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女方父母出资买房,产证是女方一人名字,离婚后房产不是夫妻共有财
问题来自:浙江-金华 咨询时间:2016-05-12 10:25 咨询人:135******91
我来解答 我有类似问题咨询
注意,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离婚诉讼是讲证据的,打官司是靠证据的,嘴巴说说是没用的。最好是您父母,您老公,您,四个人在一起写一个条子,证明这个房子是您父母出资的,明确是专门给您的,不给男方的。最好公证。 否则,极有可能是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向Ta咨询
如果没有其他情形,一般认定夫妻共同财产
可认定为女方个人财产,但要证据证明。
共接收问题数:4739511条已解决问题数:4738487条在线发布咨询
全国婚姻家庭律师推荐+More
向该律师咨询
帮助人数:3062人
帮助人数:2262人
帮助人数:2019人
帮助人数:1967人
帮助人数:1893人
帮助人数:135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