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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法律咨询 >> 重庆婚姻法律咨询 >> 南岸区婚姻法律咨询 >> 因感情不和分居 我想到法院起诉离婚,请问还需要分居的证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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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峻律师

    你好,如果有分居的证据当然是最好的,没有的话只能以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起诉。

    回复时间: 2016-05-12 14:35:33

    张峻律师 电话:13320295272 帮助人数:89人 [重庆-渝北区]

  • 马永杰 律师

    需要分居的证据,但没有哪个地方可以给你开分居证明

    回复时间: 2016-05-12 14:31:30
    马永杰律师 电话:13256416886 帮助人数:611人 [山东-济南]

  • 薛景荡 律师

    分居证明好像没有地方开吧。。。

    回复时间: 2016-05-12 14:38:05
    薛景荡律师 电话:15865082477 帮助人数:280人 [山东-菏泽]

  • 王宪民 律师

    如果对方承认的话就不用证据了,

    回复时间: 2016-05-12 14:53:00
    王宪民律师 电话:15216449161 帮助人数:80人 [山东-济南]

  • 唐伟元 律师

    需要分居的证明,否则要多次起诉离婚。

    回复时间: 2016-05-12 15:11:32
    唐伟元律师 电话:18305576353 帮助人数:3087人 [安徽-宿州]

  • 谭璐 律师

    一、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的,法院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1、重婚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2年以上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因素的;
    二、根据你的描述,感情分居不和判决离婚只是其中一种手段;你还有其他更多方式收集证据材料起诉离婚。

    回复时间: 2016-05-12 15:38:58
    谭璐律师 电话:18883297562 帮助人数:72人 [重庆-渝北区]

  • 严俊光 律师

    只要你想离婚,分居证据可以不要。

    回复时间: 2016-05-12 19:36:00
    严俊光律师 电话:15870591789 帮助人数:28人 [重庆-梁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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