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来自:广东-梅州 咨询时间:2016-05-13 11:10 咨询人:157******05
补充的问题:我是女方,在男方家中有俩次给男方赶出家门。男方现在起诉离婚,女方不同意,男方有带女人回家,女方没拍到证据。邻居们都知道。
你是哪一方?。
女方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女方借款用于家庭生活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都有义务清偿。
1.孩子一个人一个2.一方没有过错,另一方请求精神损失赔偿会得不到支持3.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借款但没用于家庭生活,另一方不需要还款。
男方赶女方出家门,属于家庭暴力,你可以报警处理,离婚时,可以多分夫妻共同财产,也有利于你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男方第一次起诉离婚的,你坚决不同意离婚,男方又没有感情破裂的证据,法院是不会判决离婚的。
是说女方几年来一直没回过家中,这一条,你要注意,你要坚持是男方家庭暴力,赶你出门。不要承认说是分居,否则,对你很不利。
建议你聘请当地律师。
男方有婚外情,离婚时你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事实方面你可以申请法官调查。你所借的钱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就成为夫妻共同债务,对方也要承担。小孩子的应该双方各抚养一个。
你好!原则上孩子一人一个。精神赔偿法院原则上不支持。如果对方出轨证据确凿,你在离婚诉讼中可以提出损害赔偿,并多分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