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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法律咨询 >> 广西婚姻法律咨询 >> 桂林婚姻法律咨询 >> 男方跑了,不给生活费,我可以像法院强制执行,要他给生活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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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覃家强律师

    判决生效后对方仍然不履行支付抚养费义务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回复时间: 2016-05-14 19:42:23

    覃家强律师 电话:13768863699 帮助人数:56人 [广西-柳州]

  • 张宏超 律师

    不离婚,婚内很难主张。

    回复时间: 2016-05-14 18:15:37
    张宏超律师 电话:13002913507 帮助人数:764人 [陕西-西安]

  • 罗秋喜 律师

    如果你起诉到法院并被判决离婚,且抚养费的承担方系男方,此时你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回复时间: 2016-05-14 18:17:16
    罗秋喜律师 电话:15987177229 帮助人数:383人 [云南-昆明]

  • 叶万松 律师

    有没有法院的判决?如果有,那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回复时间: 2016-05-14 18:22:48
    叶万松律师 电话:17807753658 帮助人数:138人 [广西-玉林]

  • 骆燕 律师

    男方对孩子有抚养义务,可以向对方要求支付抚养费给孩子;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应该相互扶养,他不给生活费,你可以先找妇女维权部门或者居委会等单位寻求帮;离婚的同时,女方经济困难的,法院才会判决男方给予一定经济帮;不起诉,法院一般不会执行的

    回复时间: 2016-05-14 18:29:45
    骆燕律师 电话:13627735133 帮助人数:78人 [广西-桂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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