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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杨建勋律师

    这个不要紧,法律上会有完整的程序,不会因为对方找不到,这个婚就没法离,这属于法律程序上的操作,不要担心这个问题,如果对方找不到人,你可以省下一大笔律师费,花个基本费用让律师帮你处理一下程序上的事情,你这个离婚不难。

    回复时间: 2016-05-16 09:39:44

    杨建勋律师 电话:15620827072 帮助人数:64人 [天津-北辰区]

  • 朱道余 律师

    准备好起诉证据和诉状到男方住所地起诉离婚,对方联系不上可公告送达。

    回复时间: 2016-05-14 19:44:13
    朱道余律师 电话:18651482468 帮助人数:222人 [江苏-盐城]

  • 鲁强 律师

    法院会在报纸上公告送达,然后缺席判决。

    回复时间: 2016-05-14 19:49:15
    鲁强律师 电话:15949700681 帮助人数:651人 [山东-济南]

  • 罗秋喜 律师

    法院立案后在找不到人的情况下,公告送达材料。建议你先起诉立案。

    回复时间: 2016-05-14 19:53:03
    罗秋喜律师 电话:15987177229 帮助人数:383人 [云南-昆明]

  • 蒋岚 律师

    起诉到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后,法院会采用公告送达方式。开庭被告未到,法院会缺席判决。

    回复时间: 2016-05-14 19:59:35
    蒋岚律师 电话:13813942752 帮助人数:1354人 [江苏-南京]

  • 王远洋 律师

    被告仍在当地工作生活,只是不同意离婚,而故意躲避当事人不联系。这不影响起诉,管辖法院是被告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立案后,如果原告能提供被告有效的联系方式,比如电话或者有效地址,法院就可将立案通知等送达本人,或者通过留置方式送达。如果这两种方式都无法送达的,可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自法院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因离婚案件具有人身性质,法律规定当事人必须到庭。

    回复时间: 2016-05-14 20:02:20
    王远洋律师 电话:13387244330 帮助人数:1030人 [湖北-襄樊]

  • 雷艳泉 律师

    起诉离婚时、如果一方下落不明的的,仅仅只是解除婚姻关系的,如果法院认定双方夫妻感情已破裂的、法院会判决准许离婚,对文书送达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只是需要时间长一些。

    回复时间: 2016-05-14 20:05:04
    雷艳泉律师 电话:13887242770 帮助人数:166人 [云南-大理]

  • 刘义峰 律师

    这是离婚案件的一个难点,一般可以向法院提供对方父母或者亲友的联系方式协查找。被告不到庭,基于婚姻案件 涉及到人身权,法院一般不会判离。

    回复时间: 2016-05-14 20:10:45
    刘义峰律师 电话:13935552148 帮助人数:538人 [山西-长治]

  • 黄福佑 律师

    找不到人,即使您起诉离婚,法院也不会判决离婚。

    回复时间: 2016-05-14 20:25:46
    黄福佑律师 电话:13980604101 帮助人数:1893人 [四川-成都]

  • 黄捷 律师

    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踪,先走这一步。

    回复时间: 2016-05-14 20:26:31
    黄捷律师 电话:13063631825 帮助人数:29人 [江苏-无锡]

  • 唐伟元 律师

    1、起诉离婚找不到人的情况下,你仍然可以起诉,法院经过公告送达或缺席判决。

    2、如果不实行公告送达或缺席判决,而对方确实下落不明,联系不上的,如果下落不明满两年,可以先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

    3、法院宣告其失踪后,再起诉离婚,就一定会判离。“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婚姻法第三十二条)也可以只起诉离婚。

    回复时间: 2016-05-14 20:42:38
    唐伟元律师 电话:18305576353 帮助人数:3087人 [安徽-宿州]

  • 温俊斌 律师

    1、可以感情破裂、对方下落不明为由起诉离婚,法院会公告送达。
    2、到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下落不明的证明。

    回复时间: 2016-05-14 20:59:55
    温俊斌律师 电话:13323930049 帮助人数:230人 [河南-濮阳]

  • 马国华律师 律师

    你好:可以考虑公告送达离婚。

    回复时间: 2016-05-14 21:45:12
    马国华律师律师 电话:13683387619 帮助人数:676人 [北京-朝阳区]

  • 李果 律师

    你好!你可以起诉申请宣告对方失踪,然后起诉离婚。

    回复时间: 2016-05-16 10:42:39
    李果律师 电话:18107352939 帮助人数:668人 [湖南-郴州]

  • 马永杰 律师

    符合一下条件之一法院就会判决离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一方被宣告失踪的;
    6、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7、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8、婚前隐瞒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9、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10、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11、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12、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13、一方与他人通奸、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14、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5、被诉方经本院依法传唤无故不到庭,且没有提出书面答辩意见,经依法缺席开庭审理,请求方离婚态度坚决,可以判决离婚。
    16、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经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应依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五)项认定该情况属于“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的规定判决准予离婚。

    回复时间: 2016-05-29 14:57:10
    马永杰律师 电话:13256416886 帮助人数:611人 [山东-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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