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司法实践中,如果没有极特殊情况,法院一般不予认定法律意义上的家庭暴力并按法律规定的家庭暴力情况处理婚姻和财产问题,可能是法官出于维持家庭稳定和施暴一方的社会影响考虑吧。但有初步的证据的话,起码可以形成法官的内心确认,并影响到法官对婚姻状况的判断。说的比较绕你可能会说我还是没有说明白,现实如此,你自己去好好体会。可以理解你不想打第二次官司的心情,但目前想一次就解决婚姻问题,按目前法院的做法不太可能(我也不理解法官的做法,我也解释不通,但他们就是这么做的,也可能有律师会说一次就能给你解决问题)。至于律师费可以协商,但接案后起码应该给一点基本费用,因为律师一开始工作,就会产生成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