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暖云婚姻帮
法律咨询
首页 >> 法律咨询 >> 湖南婚姻法律咨询 >> 衡阳婚姻法律咨询 >> 我想离婚男方不同意,无子女
咨询回复区
  • 朱道余律师

    你可以在财产方面做出让步,对方仍然不同意的话。只能起诉到法院,诉讼离婚。

    回复时间: 2016-05-16 10:40:45

    朱道余律师 电话:18651482468 帮助人数:222人 [江苏-盐城]

  • 黄洁 律师

    你好,可以通过到法院起诉离婚。

    回复时间: 2016-05-16 09:23:26
    黄洁律师 电话:15115773626 帮助人数:172人 [湖南-常德]

  • 郭广吉 律师

    你好,协商不成,就起诉离婚。

    回复时间: 2016-05-16 09:23:26
    郭广吉律师 电话:13520802129 帮助人数:1084人 [北京-海淀区]

  • 肖雷 律师

    男方不同意,你可以直接向男方户籍地法院起诉离婚

    回复时间: 2016-05-16 09:23:39
    肖雷律师 电话:17771699150 帮助人数:2262人 [广东-广州]

  • 纪道生 律师

    你好,向法院起诉离婚

    回复时间: 2016-05-16 09:24:23
    纪道生律师 电话:13874652128 帮助人数:34人 [湖南-永州]

  • 王远洋 律师

    男方不同意,可以通过法院判决解除婚姻关系。

    回复时间: 2016-05-16 09:25:05
    王远洋律师 电话:13387244330 帮助人数:1030人 [湖北-襄樊]

  • 黄福佑 律师

    男方不同意离婚,您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向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准备并提交以下材料:
    (1)起诉状原件:准备两份;
    (2)原告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复印件一份,并带上原件,立案时需出示原件;
    (3)准备部分证据:引起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的证据材料、财产清单等;
    (4)准备诉讼费: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回复时间: 2016-05-16 09:26:11
    黄福佑律师 电话:13980604101 帮助人数:1893人 [四川-成都]

  • 杨洋 律师

    可向法院起诉离婚;准备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回复时间: 2016-05-16 09:29:48
    杨洋律师 电话:18009498383 帮助人数:424人 [甘肃-兰州]

  • 蒋岚 律师

    协议不成就起诉离婚,准备好感情破裂证据,起诉书,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到他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立案费50-300元。

    回复时间: 2016-05-16 09:48:32
    蒋岚律师 电话:13813942752 帮助人数:1354人 [江苏-南京]

  • 李晶 律师

    你只有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了,离婚诉讼的具体程序为:
    起诉方携带以下材料到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1、起诉状原件两份;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需出示原件;
    3、结婚证复印件一份和原件;
    4、夫妻共同财产清单;
    5、诉讼费: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住所地是指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
    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但住医院治病的除外。
    如果你们没有子女,在诉讼中,你只要主张并证明你们夫妻感情确已彻底破裂、要求判决准予离婚和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就行了。

    回复时间: 2016-05-16 10:33:48
    李晶律师 电话:13934591896 帮助人数:324人 [山西-太原]

  • 李果 律师

    你好,如果离婚的话可以先协议离婚,如果协议不成,则需要到法院起诉离婚。离婚需要提供:离婚起诉状、结婚证原件、身份证或者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夫妻共同财产清单。

    回复时间: 2016-05-16 11:16:08
    李果律师 电话:18107352939 帮助人数:668人 [湖南-郴州]

  • 贾丽丽 律师

    你好,协商不成,准备好起诉状和证据向法院起诉离婚,证据主要指结婚证,居住证明等。

    回复时间: 2016-05-16 13:58:55
    贾丽丽律师 电话:15001114618 帮助人数:245人 [北京-大兴区]

  • 温俊斌 律师

    1、协商不成,起诉离婚。
    2、第一次起诉,一方不同意,法院判决不离婚的,6个月后再次起诉,法院就会判决离婚。
    3、财产。婚姻期间取得的财产是共同财产,依法平分。

    回复时间: 2016-05-16 16:28:18
    温俊斌律师 电话:13323930049 帮助人数:230人 [河南-濮阳]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发布法律咨询

共接收问题数:4707136条已解决问题数:4706112条

4006-188-116 在线客服
  • 服务号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立即咨询
  • 订阅号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订阅婚姻宝典

©2008-2017 hunyin163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6004136号-1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