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来自:山东-临沂 咨询时间:2016-05-16 11:51 咨询人:177******95
你好,你说的费用是指哪些,如果是彩礼是可以要求返还的
你好:没有结婚证,法律不承认有婚姻关系,什么原因导致订婚后 反悔? 理由恰当, 可以要求对方退回合理费用。
如果是彩礼,或是借款可以要回,你们不是法律意义上夫妻。
你好,详细说明费用是哪些?双方是否同居,是否有子女?如果已经同居,是要不回来彩礼的。
如果你指的是,按照乡俗男方所有给女方买的东西以及给的钱的话。我想如果男方有证据给了多少,是可以主张要回的,因为男方给女方的所有都是以结婚为目的的,现在婚结不成了,当然可以要回。
1.彩礼可以要回,至于是不是全部,看你的具体情况。
2.对于买衣服、吃饭、买花能送的礼品的,一般是要不回来的,除非金额挺大。
3.不管能不能要回,你都可以提出要,法院能否支持,看法院判。
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共同生活一年以上两年以下,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30%;共同生活一年以内三个月以上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50%;共同生活不满三个月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70%;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同居关系解除的以及在共同生活期间女方怀孕或者流产的,一般可在前款的基础上再减少5%至20%。
彩礼可以要回,只能要回部分,婚礼开支如办的酒席钱是要不回的。
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是否能够全部要回,要结合案情来判定。
你好,按照乡俗习惯男方给女方买的礼品以及彩礼是可以要回的,但是如果你们已经同居了,你只能要回一部分。
彩礼返还,共同生活费不能承担。
可以彩礼钱。。。。。。
1、无结婚证,就不是婚姻关系,如同居的,属于同居关系。同居期间的财产为共同财产。
2、如男方给的是以结婚为目的彩礼的,具有下列情况可以要回: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是没有办理结婚登记还是结婚证丢了?如果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只能按同居关系起诉分家析产!
这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如果没有同居,可以要求返还全部彩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