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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法律咨询 >> 湖南婚姻法律咨询 >> 张家界婚姻法律咨询 >> 我想离婚,婚前贷款买了一套房子,首付男方四成,我六成。婚后男方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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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符伸云律师

    这是你们的共同财产,处理该财产时需男方认可

    回复时间: 2016-05-18 07:15:40

    符伸云律师 电话:15007447782 帮助人数:59人 [湖南-张家界]

  • 肖雷 律师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转让应当由双方签名

    回复时间: 2016-05-16 16:03:55
    肖雷律师 电话:17771699150 帮助人数:2262人 [广东-广州]

  • 许见华 律师

    房子的问题,必须要两人协商解决后,才能出售,首付是两个人一起支付,婚后不论谁还贷,写在谁的名下,这房子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在协商或者起诉离婚时进行分割财产。

    回复时间: 2016-05-16 16:07:58
    许见华律师 电话:13971327708 帮助人数:288人 [湖北-武汉]

  • 汪海 律师

    看婚前有无约定,无约定的属夫妻共同财产,要男方签字

    回复时间: 2016-05-16 16:42:04
    汪海律师 电话:13574489110 帮助人数:24人 [湖南-张家界]

  • 唐伟元 律师

    这个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具有争议。
    判断由双方出资、以一方的名义在婚前购买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是看双方出资时是否基于共同所有的目的而买房。如果有证据证明双方是基于共同所有的目的而买房,比如是双方为购买结婚用的新房而共同出资等情形时,一般来说,法院大都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认定婚前购置的房产的归属的。当然,在产权人不承认是基于共同所有的目的而买房的情况下,其配偶对此负有举证的责任。

    回复时间: 2016-05-16 16:44:55
    唐伟元律师 电话:18305576353 帮助人数:3087人 [安徽-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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