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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法律咨询 >> 江西婚姻法律咨询 >> 赣州婚姻法律咨询 >> 我是女方我有一个儿子离婚判给前夫了,我再婚,现在的老公有两个孩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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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翟林芳律师

    根据你们《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九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在领取《再生一胎生育证》后,可以再生育一胎:(九)再婚夫妻一方再婚前只生育1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
    你讲述的情况不属于上述第九条第(九)款的规定,我判断,你领取不到《再生一胎生育证》。

    回复时间: 2016-05-17 11:47:58

    翟林芳律师 电话:15666325699 帮助人数:310人 [山东-济南]

  • 张敬标 律师

    可以,具体事宜可以咨询当地的计生部门!

    回复时间: 2016-05-17 15:11:44
    张敬标律师 电话:13970018425 帮助人数:664人 [江西-南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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