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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法律咨询 >> 山东婚姻法律咨询 >> 烟台婚姻法律咨询 >> 离婚前买的房,房子登记的名字是女方,离婚后男方有债务女方应承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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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程才律师

    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离婚后任何一方均有偿还义务,如果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由该个人承担,房屋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人一半。属于共同债务的情况下,离婚后不予清偿债务的,有可能被法院冻结房屋。

    回复时间: 2016-05-17 13:52:14

    程才律师 电话:15853131112 帮助人数:218人 [山东-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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