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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法律咨询 >> 广东婚姻法律咨询 >> 东莞婚姻法律咨询 >> 女方要离婚,男方不同意,分居四年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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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胡文学 律师

    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能只好通过法院起诉了!
    如果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情形的,法院判决离的可能性大!
    希望我的解答对您有帮助!

    回复时间: 2016-04-04 20:51:46
    胡文学律师 电话:18688659977 帮助人数:142人 [广东-东莞]

  • 韩宁 律师

    备材料,上法院。材料足,判离婚,了忧愁。身份证,结婚证,分居证。四年证。可人证。可书证。

    回复时间: 2016-04-04 20:58:02
    韩宁律师 电话:13502284963 帮助人数:72人 [广东-惠州]

  • 李新保 律师

    有证据证明分居满2年的,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分居满2年是判决感情破裂的一个标准。你的情况如果能证明因感情不和分居满4年,第一次判离的可能性比较大。如果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生效6个月后可重新起诉离婚。

    回复时间: 2016-04-04 21:24:32
    李新保律师 电话:13064086324 帮助人数:403人 [山东-济南]

  • 彭长春 律师

    如果有证据证明分居四年,对方不同意,可起诉离婚,法院会依法判决离婚。

    回复时间: 2016-04-04 22:28:28
    彭长春律师 电话:13338936669 帮助人数:63人 [江苏-盐城]

  • 汪兴华 律师

    一方不同意,另一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分居四年可以作为感情已破裂的依据。

    回复时间: 2016-04-06 14:31:28
    汪兴华律师 电话:13823912181 帮助人数:94人 [广东-中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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