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女方还需要退还彩礼首饰吗?女方结婚带过去的嫁妆,离婚可以要回
问题来自:河北-衡水 咨询时间:2016-05-17 15:40 咨询人:186******44
离婚,办理了结婚登记并共同生活过,彩礼一般不退,但男方因支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可以依法退还。赠与个人的物品,原则上不予退还。
彩礼返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才可以确定,咨询。
彩礼返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才可以确定
返还彩礼的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