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你这种情况很复杂。但是,对你却是好事。理由说明如下:
婚姻登记机关以你老公提供的假身份证就登记并颁发了结婚,婚姻登记部门应当负审核不实的责任,应当认定婚姻登记过程中存在瑕疵,所以本案首先要解决的是结婚登记效力的问题。
而婚姻登记是婚姻登记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即行政确认行为,对其是否有效的认定主要有行政主体认定和法院在行政诉讼中认定两种方式。
若你以解除婚姻关系向法院主张,法院不能主动改变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应当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一条:“当事人以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撤销结婚登记的,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规定,向当事释明,并告知其可找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解决,或者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如当事仍坚持要求解除婚姻关系,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当事人的起诉。
简单的说,你有证据证明,你老公用假身份证办理结婚证的,婚姻登记是无效的,是假的。你可以直接找民政局要求撤销,不撤销的,你可以告民政局。
问题比较复杂,这种情况法院很难立案的,也是户籍管理漏洞造成的,你原来的户口是如何注销的,你现在的户口怎么办的,又为何已婚呢?的确是个难题,你想离婚,关键是要证明结婚证上的人与你现在身份证上的人是同一人,请公安机关出证明证实
该结婚证无效,可以撤销。
你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采用诉讼的方式离婚。诉讼离婚的程序是:
起诉方携带以下材料到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1、起诉状原件两份;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需出示原件;
3、结婚证复印件一份和原件;
4、夫妻共同财产清单;
5、诉讼费: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住所地是指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
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但住医院治病的除外。
关于孩子抚养和抚养费承担,你可和你老公协商,协商不成,10岁以上的孩子,归谁抚养,要考虑孩子的意见,不直接抚养子女方,要支付孩子抚养费。
希望我的解答对你有所帮。
先把你老公的身份证和结婚证上的身份证一致,然后再考虑怎样离婚。
一、双方协议离婚的,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
二、如果双方协议离婚不成,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向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准备并提交以下材料:
(1)起诉状原件:准备两份;
(2)原告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复印件一份,并带上原件,立案时需出示原件;
(3)准备部分证据:引起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的证据材料、财产清单等;
(4)准备诉讼费: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三、子女在十周岁以上抚养权: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子女随谁生活的问题上,应考虑到子女的个人的意愿。但是这并不是说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子女的条件时,才考虑子女个人的意见。
这属于可撤销婚姻,婚姻撤销后自始于效,孩子一个人一个。
你老公是否是他自己名字和你办理的结婚登记?如果是你们双方的名字,就准备诉状二份、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复印件和诉讼费300元到被告户籍地或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法院起诉要求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