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携带以下材料到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1、起诉状原件两份;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需出示原件;
3、结婚证复印件一份和原件;
4、夫妻共同财产清单;
5、诉讼费: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住所地是指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
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但住医院治病的除外。
一般为被告所在地,特殊情况例外,法院诉讼费200元左右,二十万以外的财产争议另收。起诉要原告身份证明及结婚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