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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法律咨询 >> 江苏婚姻法律咨询 >> 泰州婚姻法律咨询 >> 因为俩人性格不合,导致感情破裂,我想离婚,可是他不同意怎么办?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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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姜月明律师

    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至于陪嫁物品一般认定为是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对于农村房屋系他人财产,如果婚后你们夫妻对房屋进行了装修,则装修部分属于“添附”,可以依法分割。

    回复时间: 2016-05-20 10:02:49

    姜月明律师 电话:13218950528 帮助人数:62人 [江苏-扬州]

  • 王恺胜 律师

    婚前财产不能分割,婚姻的解除可以协议离婚或者法院诉讼解除

    回复时间: 2016-05-19 10:01:33
    王恺胜律师 电话:13909511338 帮助人数:1967人 [宁夏-银川]

  • 陈玉江 律师

    可以起诉离婚,房子要看登记在哪个名下

    回复时间: 2016-05-19 10:05:29
    陈玉江律师 电话:13625158616 帮助人数:97人 [江苏-淮安]

  • 翟林芳 律师

    在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你可以选择向法院起诉离婚,只是做好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婚的心理准备,第一判不离六个月后,你可以第二次起诉离婚,这时一般就会判离了。至于你的陪嫁物品,如果是你的日常生活用品,可以带走,其他的,如果有证据证明是婚前购买,也是你的婚前财产也可以带走,否则一般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房子的宅基地使用证和房产证(如有的话)如果在你们夫妻的名下,是你们共同财产,否则,不是。

    回复时间: 2016-05-19 10:08:39
    翟林芳律师 电话:15666325699 帮助人数:310人 [山东-济南]

  • 陆鑫 律师

    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对方农村房产,你们夫妻二人在此房屋上有无做添附,如果有,则有你的份额,如果没有,则没有你的份额,你的陪嫁物品属于你的婚前财产,你可以拿走。

    回复时间: 2016-05-19 16:11:33
    陆鑫律师 电话:18252659660 帮助人数:170人 [江苏-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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