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暖云婚姻帮
法律咨询
首页 >> 法律咨询 >> 四川婚姻法律咨询 >> 乐山婚姻法律咨询 >> 离婚后对方拒绝迁移孩子户口,可以根据离婚协议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吗
咨询回复区
  • 马莉律师

    你好,不能申请强制执行。凭离婚协议,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联系办理迁至事宜,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会予以办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商业部、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转发陕西省西安市的通知》(法(民)发[1985]5号)精神,为保障公民依法使用居民户口簿的权利,对于立为一户的家庭,其户主或家庭成员一方因家庭内部矛盾不愿将本户居民户口簿交与其他家庭成员使用、以至该家庭成员无法办理个人相关事务,且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说服无效的,公安派出所可凭该家庭成员的书面申请以及相关证明,为其制发仅含首页和其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的居民户口簿,并在常住人口登记表和人口信息系统中注明相关情况。

    回复时间: 2016-05-20 10:38:09

    马莉律师 电话:13688499119 帮助人数:87人 [四川-成都]

  • 魏博文 律师

    不可以,一般都是双方协商解决,公安

    回复时间: 2016-05-19 14:22:18
    魏博文律师 电话:18142526886 帮助人数:134人 [四川-乐山]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发布法律咨询

共接收问题数:4739336条已解决问题数:4738312条

4006-188-116 在线客服
  • 服务号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立即咨询
  • 订阅号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订阅婚姻宝典

©2008-2017 hunyin163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6004136号-1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