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 我想咨询一下 我与老公2004年大学认识 于2013年10月按揭买房 首付
问题来自:广东-佛山 咨询时间:2016-05-19 22:50 咨询人:15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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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属于你先生婚前个人财产,你无权分割。但婚后房产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你有权分一半。同时,婚后偿还银行贷款的部分,你有权要求其返还你一半。向你父母借的钱,对方应该清偿。协商不成的,可起诉主张相应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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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房子是共同的,可以分割折价款。孩子这么小,不赞成你们现在离婚。
只要经常看孩子, 就没有问题
一般情况下孩子抚养权归你,房子属于对方,但应当返还借款以及对你作相应补偿!
房子是在婚后购买的,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男方无权私吞。至于女儿的抚养权,法院会按照有利于成长的原则判决,而且2周岁以下的孩子,原则上会判给女方,考虑到还在哺乳期,女儿由你抚养的可能性极大。上述是司法审判实践的情况。协议离婚不成,就起诉离婚吧
你好,房屋是你们的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分割,你扶养小孩,女方负担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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