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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法律咨询 >> 浙江婚姻法律咨询 >> 绍兴婚姻法律咨询 >> 我于2015年1月18日结婚,我们夫妻感情不合我想离婚,我想问一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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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肖雷律师

    他需要承担医药费,贷款共同偿还,孩子看病你总有医院的发票吧,凭发票去要医药费

    回复时间: 2016-05-20 15:10:39

    肖雷律师 电话:17771699150 帮助人数:2262人 [广东-广州]

  • 郭钢军 律师

    可以更详谈提供法律意见

    回复时间: 2016-05-20 15:11:28
    郭钢军律师 电话:15988262306 帮助人数:35人 [浙江-绍兴]

  • 周凌 律师

    孩子的医药费凭借票据,夫妻均分,房子若是婚后财产,则平均分配

    回复时间: 2016-05-20 15:18:53
    周凌律师 电话:18215679597 帮助人数:3062人 [四川-成都]

  • 王俊 律师

    1、你们离婚关于孩子抚养,孩子不管父母哪一方抚养的,另一方都要支付抚养费的。抚养费包括子女教育、生活、医疗等费用。2、你们的房子是在结婚之后买的,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应当是夫妻共同财产,可以依法分割。3、关于购房的贷款应当是夫妻共同债务;孩子看病的债务也应当是夫妻共同债务,但你要举证予以证明。

    回复时间: 2016-05-20 15:23:38
    王俊律师 电话:13506894441 帮助人数:48人 [浙江-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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