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状,结婚证,身份证明,孩子出生证明或者户口本。在上海起诉离婚就行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如果你们双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则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你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诉讼。提出离婚诉讼申请时,须提供以下证件:
A、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书(一式三份)
B、户口本
C、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等)
D、结婚证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你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50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男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也通知你到庭参诉。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调解的结果有3种:
A.经调解后双方愿意维持婚姻的,则由你撤回起诉,婚姻继续有效。
B.经调解后,他同意你的离婚请求的,并且对子女及财产问题作出处理的,则由你撤回起诉,由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
C.经调解后,你仍坚持要求离婚而他不同意的,或双方同意但对子女及财产问题的处理存有争议的。则由法院进行审理判决。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法院以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其中,《婚姻法》第32条规定了准予离婚的以下例示性的法定理由:
A.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B、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C.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D.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2年的
E.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在你们居住地起诉,居住需要超过一年以上。具体的材料就是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居住证明。
1.可以在上海起诉。协议不成就起诉离婚,要求他承担抚养费,按工资的20%-30%给。2.感情破裂的证据,分居两年的证据,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起诉书,居住证。3.孩子一直和你生活由你抚养,你可以找证人给你作证,这是你争取孩子最有利的一面。两岁左右的孩子一般也判女方。4.如果你没有男方居住证,只能到他户籍所在地吉林起诉了。
你好,解答如下:
1、到法院起诉离婚,你只需要你自己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起诉书、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到法院立案,这样就可以了。
2、注意,这些证件是你自己的,一般需要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簿复印件。如果没有,也到公安机关打印被告的身份证资料。如果立案庭的人员好说话,有结婚证也是可以的。
3、对于起诉书,网上有范本,你可以参考以下,结合自己实际情况。建议找律师写。
4、通过房东、居委证明、对方劳动合同或者在上海工作证明等,证明他在上海居住超过一年,建议你直接委托律师代理离婚诉讼,律师会负责处理的。
1、如果您有证据证明男方在上海居住满一年可以在上海起诉,否则只能在男方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一方被宣告失踪的;
6、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7、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8、婚前隐瞒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9、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10、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11、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12、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13、一方与他人通奸、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14、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5、被诉方经本院依法传唤无故不到庭,且没有提出书面答辩意见,经依法缺席开庭审理,请求方离婚态度坚决,可以判决离婚。
16、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经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应依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五)项认定该情况属于“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的规定判决准予离婚。
你好!起诉所需材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结婚证明,诉状三份等材料,按你说的情况,你可以在上海起诉,但需要对方在上海工作生活的证明,比如社保,居住证等
你好,可以在上海起诉。写好诉状和感情不和及小孩的出生证明等证据,就可以起诉。
带着自己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起诉状,到男方住所地的法院起诉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