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过错赔偿条件是什么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我国婚姻法对离婚损害赔偿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并通过列举的方式将哪些情况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告诉我们。如,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四种情况。
离婚过错赔偿是一方在存在过错的,对另一方造成损害得情况下,就造成的损害进行的赔偿。所以,离婚过错赔偿应满足以下条件才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1、 需要一方存在过错,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此时的过错有以下几种: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四种行为。必须是以上四种行为才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对于那些一夜情、嫖娼、通奸、偶尔家暴、偶然虐待的行为,是不满足申请离婚损害赔偿的条件的。
2、 一方因上述行为遭受损害。此时必须有证据证明遭受的损害是因上述四种行为,且达到一定的精神损害。没有证据证明遭受精神损害,只有口述的,不满足申请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条件。
3、 必须双方离婚,不离婚的不能申请离婚损害赔偿。
二、离婚怎样证明对方有过错
离婚怎样证明对方有过错:
1、违法行为导致了损害后果。即有配偶一方和第三者破坏婚姻家庭关系的违法行为给相对一方造成了既成的财产和人身、精神损害事实。
2、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过错方的行为与受害方的利益损害有事实间的因果关系。而且由于这种违法行为发生在离婚案件中,所以,此违法行为与夫妻感情破裂间也具有因果关系,是导致婚姻破裂的原因。
3、配偶一方实施了法定的违法行为。即有配偶一方行使了婚姻法所禁止的破坏双方婚姻家庭关系的行为——与他人同居。即,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4、实施违法行为的配偶一方必须具有主观过错,而配偶另一方没有过错。而且要求实施违法行为的配偶必须出于故意。
网友咨询:男方起诉离婚,女方可以要赔偿吗
我妹妹今年年初才结婚,五月底流过产,她婆家也同意,现在她老公要离婚可是我妹妹不想离怎么办,如果过了6个月,他再提出离婚怎么办呢?男方起诉离婚,女方可以要赔偿吗?
婚姻帮律师解答:
依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仅在特殊情况下才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例如家庭暴力、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等情形,根据你所叙述的情况,你妹妹显然不具有请求赔偿的法定事由。如果你妹妹经济能力较弱生活有困难,可以在离婚诉讼中提出要求对方支付经济帮助金,具体数额由法院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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