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人不得和外国人结婚登记
下列中国公民不准同外国人结婚;
1、现役军人、外交人员、公安人员、机要人员和其他掌握重大机密的人员;
2、正在接受劳动教养和服刑的人。
凡证件齐全、符合本规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可持证件和男女双方照片,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查了解,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本规定的准予登记,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须贴有男女双方当事人照片,并加盖办理涉外婚姻登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记专用章(钢印)。
申请结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应向婚姻登记机关交纳婚姻证书工本费和登记手续费。所需翻译费由本人自理。
二、涉外婚姻登记需哪些材料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长驻我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定居我国的侨民)在中国境内自愿结婚的,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申请的男女双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本规定的有关条款,申请结婚登记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须分别持有下列证件:
(一)中国公民:
1、本人的户籍证明(包括身份证);
2、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二)外国人:
1、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
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3、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婚姻状况证明。
(三)外国侨民:
1、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免交)
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
3、本人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婚姻状况、职业、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此外,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还须提交婚姻登记机关指定医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网友咨询:涉外婚姻中香港人在内地领结婚证需要哪些证件
我男朋友是一个香港人,我是北京人。他已经在北京工作了八年了,不打算回到香港去生活了。所以我们两个就打算在北京领取结婚证,香港人在内地领结婚的时候是不是需要带一些特殊的证件材料啊?都要带哪些东西啊?
婚姻帮律师解答:
一般情况下办理结婚登记要提交的材料有: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 对于香港居民还应该持有以下材料: (1)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 (2)香港居民身份证; (3)经香港委托公证人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当事人无配偶声明或者证明,自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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