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国外的中国公民怎么离婚
1.中国公民在国外未定居,其配偶定居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都有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中国公民在国外定居,其配偶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如果外衣放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3.夫妻双方在国外定居的中国公民要求在国内办理离婚手续的,如果双方对离婚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没有任何争议,可以回国向原婚姻登记申请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对以上问题有争议,则需回国向原婚姻登记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双方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回国的,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国内亲友或律师作为代理人代为办理,并向国内原婚姻登记机关或结婚登记地提交书面意见,由该登记机关办理或由人民法院审理。委托书和意见书必须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我国驻外使馆认证,也可由我国驻外使领馆直接认证。
4.中国公民夫妻双方均在国外但未定居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涉外离婚子女由谁抚养
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我国和国外法律规定差异较大,一般来说未成年子女在国外的,一般由国外一方抚养,如果相反在国内的也是一般由在国内和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抚养。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网友咨询:涉外离婚协议书怎么写,老公是外国人我们俩个人结婚后发现不合适所以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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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帮律师解答:
涉外离婚协议书: 本离婚协议签订于20 年 月日,签订本协议的双方为 丈夫身份证号: 妻子身份证号: 1、 协议双方已于年 月 日在中国登记为合法夫妇。并且双方未生育子女,。 2、 协议双方在此表示,对双方因婚姻关系而发生的全部共同财产、收入、资产及负债的 相关信息均已完全了解。 3、 经过友好协商,双方对于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分割以及离婚后各自权利、义务分配达 成一致。 为了维护双方的合法权利,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法律。 第一条:离婚及财产分割 1、 双方由于夫妻感情破裂而均同意离婚。 2、 在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同意准备好必备的材料文件,向相关的政府民政部门办理离 婚登记手续。 3、 夫妻双方经过协商,对于财产分割达成一致协议(参见附件一)。 第二条:退休金、保险金、养老金、继承权的免除 协议任何一方放弃对另一方离婚后的任何或全部有关生活扶助费的请求权。双方并确认离婚后另一方养老金、保险、或者其他类似属于另一方的福利属于私人财产。双方将放弃离婚后对于另一方养老金、保险、或者其他类似属于另一方福利的请求权。 同时离婚后双方放弃对于对方的继承权。 第三条:先前及将来的负债及缴付 协议双方同意他或她没有并不应当承担另一方以其自己名义承担的负债、义务或其他职责,也没有也不应当承担另一方自身应当承担的合法义务。 除非本协议有其他例外规定,协议双方同意并且担保他或她不存在任何可能导致另一方资产受到损失的负债或义务。协议任何一方将免除或保证另一方不受到任何因违反本协议而导致另一方所应当承担的义务或支出。 第四条:将来所有权及义务 任何一方对现在处于其完全所有、占有的不动产或者个人财产,应当独立于另一方,并归其自己所有,另一方不得对对方所有的财产提起确认之诉、给付之诉和形成之诉等诉讼。上述财产包括并不限于动产、不动产、以及银行帐户中的金钱、股票、债券、合伙受益及所有其他投资或证券所得受益。 第五条:免责条款 1、除非本协议有其他规定,协议双方同意放弃并且永久放弃其现在对另一方所享有的一切诉请或者其他权利。 第六条:法律费用 在双方离婚诉讼过程中,若任何一方聘请法律顾问的,该费用应当由聘用方独自承担。 但若因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而导致诉讼的,诉讼相关费由违约方承担。 第七条:副本 本协议一式 2 份,各份都作为协议的原本。 第八条: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成立,自双方离婚生效之日起生效。 你作为上述证明,协议双方签署本协议的两份原件,每份都应当视为本协议的原件,最先签署份原件的日期作为本协议签署日期。 签字: 合同签字方: 丈夫: 日期: 妻子: 日期: 双方确认的见证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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