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可撤销婚姻?
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当事人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成立的婚姻,或者当事人成立的婚姻在结婚的要件上有欠缺,法律赋予一定的当事人以撤销婚姻的请求权,该当事人可以通过行使撤销婚姻的请求权,而使该婚姻无效的婚姻。通过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行使撤销权,使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婚姻关系失去法律效力。
可撤销婚姻有什么特征?
1.可撤销婚姻是违反了当事人意愿的,是违反结婚自由原则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包办、买卖婚姻。
2.可撤销婚姻是有婚姻事实的。
3.可撤销婚姻是相对无效的,它有时间限制。
根据《婚姻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受胁迫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在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过了这个时间期限没有提出撤销请求,即视为有效婚姻。
婚姻登记机关有权撤销婚姻吗?
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当事人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成立的婚姻,或者当事人成立的婚姻在结婚的要件上有欠缺,法律赋予一定的当事人以撤销婚姻的请求权,该当事人可以通过行使撤销婚姻的请求权,而使该婚姻无效的婚姻。通过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行使撤销权,使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婚姻关系失去法律效力。
可撤销婚姻的纠纷主要表现为:买卖婚姻、包办婚姻;父母为索取财物强迫子女结婚;婚前受胁迫以损害自己名誉被要挟;以自己家人的生命安全为要挟违背自己的意愿而结婚。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都有权撤销婚姻。但是婚姻登记机关撤销婚姻的范围非常有限,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受胁迫结婚的情况属实且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应当撤销该婚姻,宣告结婚证作废。
网友咨询:胁迫的婚姻可以被撤销吗?
如果受胁迫婚姻情况,受害人提出可 撤销婚姻的时效是什么?
婚姻帮律师解答:
《婚姻法》第十一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小编结语:通过上文可知,婚姻登记机关撤销婚姻有两个前提条件:一是当事人受胁迫结婚的,并提供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和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二是该婚姻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对于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告知当事人不予撤销原因,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什么是可撤销婚姻及婚姻登记机关有权撤销婚姻吗就介绍到这里,更多可撤销婚姻的相关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最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