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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解除涉外收养关系?解除涉外收养关系如何办理?

核心提示:涉外收养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涉外收养,是指含有涉外因素的收养,即在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至少有一方为外国人。狭义的涉外收养,是指外国人或无国籍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收养中国公民的子女。那么,怎样解除涉外收养关系?解除涉外收养关系如何办理?下面由婚姻帮将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更多婚姻的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 ,我们有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提供专业、贴身、便捷的婚姻法律服务。

解除涉外收养关系,可以收养人和送养人协议解除,也可以法定解除涉外收养关系。

一、怎样解除涉外收养关系——协议解除

协议解除涉外收养关系的条件就是双方当事人有终止收养的合意,即养父母、养子女双方都同意解除收养关系。

当事人协议解除涉外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可见,协议解除涉外收养关系的程序实行单一的登记制。并根据《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9条 、第10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持身份证、户籍证明、收养登记证和解除收养关系的书面协议,共同到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收养登记机关应当自申请的次日起30天内进行审查,符合收养法规定的,要予以解除登记,收回收养登记证,发给解除收养关系证明。

二、怎样解除涉外收养关系——法定解除

收养的法定解除是指在一方要求解除收养关系,而另一方不同意的情况下,根据法律规定的理由将收养关系予以解除的法律行为。

(一)解除涉外收养的条件

1、一方要求解除收养关系,另一方不同意,这是法定解除的前提条件。

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

3、养父母与成年的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

(二)法定解除涉外收养关系的程序

法定解除的程序,即诉讼解除程序,是指当事人(收养人、送养人、已成年的被收养人)通过诉讼,解除其收养关系的程序。人民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时,应着重审查当事人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真实原因,听取年满10周岁以上被收养人的意见,本着维护收养当事人的权益和有利于未成年被收养人抚养、教育、成长的原则,妥善处理纠纷。对于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应及时裁决,以解除当事人的收养关系,避免其他纠纷的产生。

收养法对收养人单方解除收养关系是有限制的。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除非送养人要求或同意,否则,收养关系不得解除。当然,法律对送养人要求解除收养关系,也不会听之任之。一般只有当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的养子女的行为时 , 法律才会支持送养人的解除收养关系的诉讼请求。

人民法院在处理这类案件时,可对当事人进行调解,帮助他们达成解除收养关系的协议;经过调解,当事人愿意和好的,应准予他们维持收养关系;调解无效时,应当及时作出判决。收养关系自准予解除收养的调解书或判决书生效之日起解除。

网友咨询:单身收养孩子的条件有哪些;请问二十岁单身女性可以收养孩子吗?

我今年十九岁,希望二十岁可以领养一个孩子。年龄大致三到四岁。 经济负担不成问题,我月收入一两万,这只是目前,将来还有提升。 对于婚姻,我是不太想结婚的。但如若真是遇见了真爱,对方若不愿意抚养孩子,我是不会结婚的。 - -。其实我的主要问题就是可以领养么?

婚姻帮律师解答: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年满三十五周岁 收养应当有利于被收养的未成年人的抚养、成长,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并不得违背社会公德。 收养不得违背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

小编结语:以上就是“怎样解除涉外收养关系?解除涉外收养关系如何办理?”的全部内容,从文中我们可以了解到收养法对收养人单方解除收养关系是有限制的。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除非送养人要求或同意,否则,收养关系不得解除。当然,法律对送养人要求解除收养关系,也不会听之任之。一般只有当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的养子女的行为时 , 法律才会支持送养人的解除收养关系的诉讼请求。关于涉外收养的相关内容就介绍到这里,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更多婚姻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 ,我们有最专业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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