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涉外离婚子女的抚养权如何确定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147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所以,如果中国法院受理涉外离婚案件的,其关于子女的抚养权的纠纷,如子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支付以及父母探望权的相关事务都适用我国法律进行处理。
具体地说,根据中国法律,关于涉外离婚的抚养权问题,规定“扶养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父母子女相互之间的扶养、夫妻相互之间的扶养以及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人之间的扶养,应当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国家的法律”。扶养人和被扶养人的国籍、住所以及供养被扶养人的财产所在地,均可视为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的关系。
不过,在实践中,未成年子女在国外的,一般由国外一方抚养,如果相反在国内的也是一般由在国内和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抚养。
二、涉外离婚子女的抚养费标准
参照我国婚姻法等法律规定,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规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费应按照法律规定给付,虽然在个案中会有地区和经济水平上的差异。
总的来说,子女抚养费数额的计算,需要综合考虑以下三个方面的因素:
1、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这可以通过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2、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
3、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网友咨询:在美国怎么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我和丈夫都是中国人,4年前在美国领取结婚证结婚,孩子2岁多。现在我们分别在美国2个不同城市工作。由于我们2人均忙于毕业和找工作,孩子分别由双方的父母照顾近2年,我安定下来后将孩子接到了身边。由于分居,家庭矛盾没法沟通,现在丈夫回家就吵架并动手打人,甚至在外搞暧昧并提出离婚。我们2人均同意离婚,但都想要孩子的抚养权,最终可能要走上法庭解决。对方家庭在美国有些背景,请问我如何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国内有专门的涉外离婚律师,可以有赏咨询吗?希望得到您的解答和支持。
婚姻帮律师解答:
你们在美国结婚是否经过当地使领馆认证,如认证可以再国内起诉离婚,因此无须担心对方在美国的背景。
小编结语:以上就是“涉外离婚子女的抚养权如何确定?涉外子女抚养费标准?”的全部内容,从文中我们可以了解到参照我国婚姻法等法律规定,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关于涉外收养的相关内容就介绍到这里,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更多婚姻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 ,我们有最专业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