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暖云婚姻帮
婚姻法律
首页 >> 婚姻法律 >> 离婚 > 夫妻共同债务的特征,夫妻共同债务是如何认定的?

夫妻共同债务的特征,夫妻共同债务是如何认定的?

核心提示:夫妻离婚,不值牵扯到夫妻共同财产,还有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有哪些特征,夫妻共同债务是如何认定的?夫妻离婚后就会牵扯到共同债务的问题,那么到底什么是共同债务,有什么特征,该如何人认定,下面婚姻帮小编为大家做简单介绍!更多夫妻共同债务的特征的相关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最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提供专业、贴身、便捷的婚姻法律服务。

夫妻离婚后就会牵扯到共同债务的问题,那么到底什么是共同债务,有什么特征,该如何人认定,下面本文为大家做简单介绍!

一、夫妻共同债务的定义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正当的维持、管理婚姻家庭事务所产生的、由婚姻共同体负担的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应承担的份额,也不分先后顺序,夫妻任何一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担债务,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另一方负有清偿责任。

。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的共同生活需要,以及对共同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6)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7)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8)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9)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10)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二、夫妻共同债务具有的特点列明如下:

1.举债的时间是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但婚前为结婚后共同生活购置的物品所负的债务,应当为夫妻共同债务。

2.举债的目的是夫妻共同生活或从事合法经营活动,包括为履行抚养、赡养父母的义务而产生的债务等。

3.夫妻双方具有共同举债的合意且夫妻双方共同分享债务所带来的利益。

4.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互负连带清偿责任。

网友咨询:夫妻债务一定要共同偿还吗?

我一闺蜜本来生活得挺幸福的,可是她丈夫最近被人起诉了,原因是借了别人十万元钱没还,竟然是赌博给输掉了。闺蜜现在很痛苦,想要跟他离婚,可是在分割财产的时候她丈夫却把这十万元钱也算在了共同债务中。请问这样可以吗?夫妻债务一定要共同偿还吗?

婚姻帮律师解答:

夫妻共同债务通常用两个标准来判断:

一是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如果夫妻有共同举债的合意,则不论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是否为夫妻共享,该债务应认定为共同债务;

二是夫妻是否分享了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尽管夫妻事先或事后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但该债务发生后,夫妻双方共同分享了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则同样应视为共同债务。

本案中,尽管10万元借款属于他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的债务,但这笔借款没有夫妻共同合意,也没有用于家庭生活,因此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三、夫妻间共同债务的认定

1、夫妻一方为他人无偿担保所产生的担保之债。当夫妻一方无偿为他人提供担保时,他没有从债权人或债务人处获得对价给付,保证人得不到任何利益,则意味着配偶也享受不到担保带来的利益,所以除非夫妻另一方事前知晓或事后追认,否则应当作为一方个人债务处理。

2、夫妻一方因侵权行为产生的债务。关于夫妻一方侵权而产生的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主要从侵权行为产生的原因及后果两方面去分析。如果侵权行为的产生是基于家庭共同生活所需或婚姻家庭因该行为而获利,则应当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3、因管理共同财产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管理共同财产得到另一方明示或默示的同意,所得收益当属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而产生的债务亦应当归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若夫妻一方恶意与第三人串通,以此损害另一方的利益,所负债务应当认定为管理方的个人债务。

4、夫妻一方因接受教育培训所负担的债务。接受教育培训可以使夫妻一方的知识、技能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提高,可能带来收入上的提升,这对于一个家庭来说无疑是获益的,可以用来改善家庭的生活条件,故教育培训所负债务应当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5、参加正当社会交往所产生的债务。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作为社会的共同体,在社会中的参与度也越来越高,夫妻一方或双方参加正常的社会活动已经成为家庭生活的重要内容,因此所产生的债务也应当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网友咨询一:如何证明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

他向外面借钱本来就没有通过我的,我根本不知道的,也没有签字,没有签字没有通过我,是不是我就不用承担责任了呢?

婚姻帮律师解答:

1、借款时间与离婚的时间先后,2、借款后有没有用于家庭生活,如房车或者大件物品的购置。

网友咨询二: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谁承担?

我们两个结婚之后买房子嘛,当时钱不够就跟亲戚朋友借了十万,现在还没还完就要离婚了,这些钱哪个来还呢?

婚姻帮律师解答:

当事人人的离婚协议或者诉讼离婚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给予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有权向另一方追偿。

相关知识推荐:

关于夫妻分居期间的债务如何处理的问题

根据婚姻法和婚姻法解释(二),只要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配偶另一方不论是否知道,也不论是否用于共同经营、共同生活,另一方都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除非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第三人知道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更多详情】

新婚姻法中对夫妻共同债务有哪些规定?

从审判实践中看,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离婚纠纷中的共同债务的认定及处理表现的越来越复杂,越来越突出。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那么,新婚姻法对夫妻共同债务做出了哪些规定呢?新婚姻法中夫妻共同债务是如何认定的?更多详情】

同居期间财务债务处理原则:怎样处理同居期间财务债务的纠纷?

婚姻法关于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向他人举债,夫妻另一方没有证据证明该债务为借款一方的个人债务的,便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仅适用于有合法婚姻关系的双方当事人,而不适用于有同居关系的双方当事人。那么同居期间的财产债务怎么处理?应遵循什么样的规定?更多详情】

小编结语: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是离婚时很重要的问题,需要谨慎处理。关于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问题就介绍到这里,希望婚姻帮的这篇文章对您能有所帮助。如果您有更多夫妻共同债务的特征的相关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资深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以上知识仅供参考,如有婚姻法律问题,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获得更有针对性的建议。您可以 在线咨询律师  文章关键词:  夫妻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的特征  如何认定夫妻共同债务  离婚 我有婚姻法律问题咨询>
一键转帖到:

全国优秀婚姻家庭律师(按照帮助人数排序)

更多>>
快速发布法律咨询
4006-188-116 在线客服
  • 服务号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立即咨询
  • 订阅号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订阅婚姻宝典

©2008-2017 hunyin163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6004136号-1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