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涉外离婚登记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涉外离婚其中的一种解决方式是当事人对离婚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均无异议的,可以达成协议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持有涉外离婚协议书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一般为县/区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离婚。
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必须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二、涉外协议离婚如何办理
(一)涉外离婚登记需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l、本人户口簿、身份证、通行证、或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4、当事人各提交2张1寸单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片。
(二)涉外离婚登记的程序:
l、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区/县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当事人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亲笔签名或按指印。
3、当事人双方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
(三)涉外离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2、收费标准:每对9元。 (各地可能会有所不同)
网友咨询:我老公是外国人 由于一些原因要准备离婚 请问和外国人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我老公是外国人 由于一些原因要准备离婚 请问和外国人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婚姻帮律师解答:
1.协议离婚。在中国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赡养父母和处理财产等没有争议的,可同时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需要注意的是,协议离婚需要夫妻双方亲自办理,不能委托办理。 2.诉讼离婚。夫妻双方无法通过协议离婚的,如一方因故(如在国外等)不能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或者双方对离婚有争议的,夫妻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国内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通过法院判决解除双方婚姻关系。 在涉外离婚中,无论是双方自愿离婚还是一方要求诉讼离婚,都是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的的。但是,一般最好是通过诉讼程序由我国法院作出判决的方式离婚。这是因为,有些国家只承认法院的判决的离婚。在双方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有些法院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当场为双方办妥离婚手续。
小编结语:以上就是“涉外离婚登记的条件有哪些?涉外协议离婚如何办理?”的全部内容,从文中我们可以了解到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必须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关于涉外结婚的相关内容就介绍到这里,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更多婚姻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 ,我们有最专业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