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定婚外情的证据
1、“保证书”、“道歉书”等,婚外情突然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写下保证书等表示悔改,这是婚外情的关键证据;
2、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作出处理。
3、嫖娼事件等,通常有警方介入,有警方的笔录;
4、对方与第三者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该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等均应先做一公证,再提交法院为妥;
5、捉奸在床,收集这类证据难度很大,可通过拍照摄像拿实证据。
《婚姻法》第46条:因一方重婚或即使不以夫妻名义但形成婚外同居关系、实施家庭暴力或以其他行为虐待家庭成员、或遗弃家庭成员而导致离婚的,无过失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需要注意的是:法院不认可间接证据。比如有的原告在向法院起诉时,为主张对方存在婚外情,列举了大量的证人证言,但这些证据都属于间接证据,在没有直接证据支撑以及对方否认的情况下,都会被法庭否定。
二、如何处理婚外情引起的纠纷
首先,婚外情往往违反义务的夫妻双方对彼此的忠实义务,因此违反的往往也是民事法律责任而不是刑事法律责任。只有才情节或是后果严重的时候才会构成犯罪,承担刑事责任。
其次,产生婚外恋行为的原因是不同的,具体案情也会产生不一样的法律责任。例如有的是被胁迫欺骗而结婚的、有的是被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而结婚的、也有的是彼此的感情本身就不好而导致婚外情。
总之,案情的不同追究责任时就要予以考虑,不能一概而论,这就要靠法院根据具体案情来进行自由的裁量。接下来我们就要来讨论应该追究谁的责任: 首先要分清是非责任,一般是对有过错一方应当追究责任。对于插足别人婚姻的人根据过错程度,应给与批评教育。有过错一方提出离婚的,如原来夫妻关系融洽,感情尚未破裂,应着重做调解和好的工作,可以判决不准离婚。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在做好思想工作和防范工作下,调解离婚无效的就要判决离婚。一般来讲是不追究婚外情者的法律责任的,然而当第三者侵害对方配偶权,既可能造成财产损害,也可能造成精神损害,而后者可能是受害一方最重视的。受害的配偶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请求法院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如果有证据证明还涉及到第三者侵犯到自己的财产权的时候,可以要求第三者返还财产。可见,法律上不是一向追究第三者的责任的,因为有很多情况系啊第三者也是在被欺骗的情况下才涉足到了对方的婚姻当中,也是受害者、也可能是原夫妻双方确实感情已经无法维持的情况下所产生。法律一般是先追究服务当中过错方的责任。在第三者对受害方造成损害的情况下,且有充分的证据是可以追究第三者的法律责任的。
网友咨询:婚外情证据有哪些?
由于丈夫经常夜不归宿,怀疑有婚外情,起诉离婚出轨证据搜集证据
婚姻帮律师解答:
离婚诉讼证据有:共有财产证据、家庭暴力证据、外遇过错证据、赌博证据、吸毒证据、重婚证据及影响夫妻感情的其他证据等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离婚诉讼的证据可分为以下几类: 1.书证 指用文字、符号、图形记载或表示的能够证明案件特征事实的书面材料。如:房产证、股权证、购房合同、发票、情书、日记、在外开房的宾馆发票等证据。 2.物证 指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如:用于通奸的避孕套、卫生纸(巾)、内衣上的口红、内裤上的精液及有关工具等。 3.视听资料 指以录音或录像、磁带所反映的声音或图像,或以电子计算机储存的信息资料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如配偶和情人在一起拍摄的照片、录像、录音等。 需要注意的是这种证据的取得要具有合法性和有效性,非法取得的证据一般法院是不会采信的。可以把你的情况说给律师说,听听专业人士的意见再去收集证据。 4.证人证言 是指证人就自己知道的案件事实向人民法院所作的口头或书面的陈述。如:配偶的不法行为被亲友、同事、邻居观察到的所见所闻等。 5.当事人陈述 指当事人就案件的事实向人民法院所作的陈述。如:当事人和法官的谈话笔录等。 6.鉴定结论 指鉴定部门运用专业知识对当事人和人民法院提出的专门性问题进行研究后所做出的科学判断结论。法院对专门性的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交由鉴定部门进行鉴定。鉴定部门和鉴定人应当提出书面鉴定结论,并在鉴定书上签名或盖章。 7.勘验笔录 指勘验人员在现场勘验时所制作的笔录。如:遭遇配偶毒打、毒害时,报案后由公安人员勘验的笔录等。 想要离婚不吃亏,离婚诉讼的证据将决定官司输赢。所以要注意诉讼证据提交技巧,有效的证据对打赢官司具有决定性作用。
小编结语:通过上文可知,婚外情往往违反义务的夫妻双方对彼此的忠实义务,因此违反的往往也是民事法律责任而不是刑事法律责任。只有才情节或是后果严重的时候才会构成犯罪,承担刑事责任。认定婚外情的证据及如何处理婚外情引起的纠纷就介绍到这里,更多婚外情的相关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最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