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财产纠纷的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制度是民法上的一项重要制度,它对于民事权利的行使和实现具有很大的限制作用,许多民事案件都会在诉讼时效的问题上发生争议。对于权利人来说,长期不行使权利---“眠于权利之上”,将失去权利保护。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后财产纠纷主要包括四种情形:一是当事人双方离婚时,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财产进行分割,离婚后对于财产的分配问题产生的纠纷;
二是当事人协商离婚时达成了财产分割协议,离婚后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而发生的纠纷;
三是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纠纷;四是离婚后一方发现对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的、在离婚时未分割的其他财产而引发的纠纷。
根据《民法通则》及《婚姻法解释(一)》第三十一条规定:当事人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二年。
离婚后的原夫妻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再次分割原夫妻共同财产,但权利人必须在法定诉讼时效内行使,不能怠于行使权利;如果躺在权利之上睡觉,长期不行使权利,超过法定诉讼时效期限,将失去法律的保护。
二、老人再婚怎么避免财产纠纷
我国《婚姻法》对夫妻财产的规定实际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1949年至1993年,实行的是夫妻财产共有制,即不论男女哪一方的财产,一结婚就变为双方共有。
第二阶段是1993年至2001年,实行的是有条件的共有制,即共同生活4年,生活资料归双方共有。共同生活8年,生产资料和住房归双方共有。但从2001年4月28日颁布新《婚姻法》以后,夫妻的婚前财产已经完全归个人所有。一方辞世,如无特别遗嘱,子女仍有财产继承权。
所以,实行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的制度,才能保证老年再婚的成功。郝麦收把这种原则定义为“三不变”,即老年再婚前财产所有权不变、再婚前财产继承权不变、亲子关系不变。再婚前,遵照这些原则到相关单位进行公证或见证,将会为老年人再婚免去后顾之忧。
网友咨询:老婆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
我老婆和我没离婚,和别人同 居了,她亲口说的,我说叫他回来和我离婚,她不回来,我想问,我可以不可以起诉她离婚,并要求她对我给予精神赔偿。她是过错方,她也说了,孩子她不要,抚养费不给,抚养费,我可不可以和法院提出要求。
婚姻帮律师解答:
向对方所在地法院起诉,需要提交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的,法院应会判离,否则不会判离。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情形有:重婚或同居;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一方被宣告失踪等。 法院将按有利于孩子成长原则确定孩子抚养权归属。但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其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共有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婚姻法第46条规定情形的,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过错方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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