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属于无效婚姻?
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形的婚姻,属无效婚姻:
1、重婚。
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违法行为。其中,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构成法律上的重婚;虽未结婚登记,但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构成事实上的重婚。无论是法律上的重婚,还是事实上的重婚,均属无效。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禁止结婚的亲属是指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是指出自同一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的直系血亲之外的血亲,无论辈分是否相同,都禁止结婚。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主要是表兄弟姐妹结婚。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
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有两个要件:第一,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疾病是指精神方面的疾病和重大不治的传染性疾病或遗传性疾病。第二,婚后尚未治愈,即结婚时尚未治愈。
4、未到法定婚龄。
未达到法定婚龄的是指结婚时未达到法律规定的最低结婚年龄。《婚姻法》规定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违法建立无效婚姻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应无条件解除婚姻关系,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触犯刑法的,应负刑事责任。
表兄妹结婚婚姻有效吗?
无效婚姻是指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条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男女两性的结合。
婚姻法禁止结婚的血亲有两类:
1、直系血亲。
包括父母子女间,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间。即父亲不能娶女儿为妻,母亲不能嫁儿子为夫。爷爷(姥爷)不能与孙女(外孙女)婚配,奶奶(姥姥)不能与孙子(外孙子)结合。
2、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
(1)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间不能结婚。
(2)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女)、甥(女)。即叔叔(伯伯)不能和兄(弟)的女儿结婚;姑姑不能和兄弟的儿子结婚;舅舅不能和姊妹的女儿结婚;姨妈不能和姊妹的儿子结婚。
所以根据《婚姻法》第七条表堂兄弟姐妹之间是不能结婚的,表兄妹如果已经结婚的,其也属于无效婚姻。
网友咨询:起诉婚姻无效
我今年30岁2012年11月经介绍认识一离婚女性因在农村父母着急婚姻,不到一个月于2012年12月6号去领证 婚后一个星期开始有胡言乱语的迹象,2013年1月2号病情复发去精神专科医院住院治疗是精神分裂 回头问她母亲她说当初跟介绍人说过情况,当时介绍人跟我们说是前夫总是打她,还因为想小孩因为小孩判给了她前夫,所以精神上有点受打击,介绍人说对她好点慢慢就好了。现在出院在家吃药 这种情况可以起诉婚姻无效吗?
婚姻帮律师解答:
只要确定其领证时不是没有民事行为能力就不能确定婚姻无效。
小编结语:“表兄妹结婚婚姻有效吗”,婚姻无效,因为法律规定近亲结婚是无效的。“哪些情形属于无效婚姻”,上文也有具体的介绍。应注意的是,表兄妹结婚,虽然婚姻属于无效,但是需要履行一定的程序才能解除婚姻关系。按照各种法律规定,近亲结婚的婚姻,作为婚姻登记机关是无权解除的(婚姻登记机关只能解除受胁迫结婚的)。当事人如果想解除婚姻关系,需要带上各种能证明其是近亲关系的证据和结婚证等等材料,到双方任何一方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法宣判该婚姻无效,并注销该对当事人的结婚证。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都可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