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哪些婚姻可以撤销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11条的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婚姻是可撤销婚姻。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意愿结婚的情况”。在判断中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一)行为人在主观上需要胁迫的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对受胁迫人的身体或心理造成损害,为了达到迫使受胁迫人结婚的目的,希望或放任损害后果的发生。
(二)行为人必须实施了胁迫行为,这种行为足以达到让被胁迫者产生恐惧,或直接现实地对被胁迫者进行身体上或精神的伤害。
(三)行为人的胁迫行为具有违法性。比如男方对女方说“你不与我结婚,这块手表就不送给你”,这里,男方的言行仅仅是取消赠与的表示,并不构成非法胁迫行为;而如果男方对女方说“你不与我结婚,我就将你家的房子烧了、父母杀了”,男方的这种言行就是非法胁迫行为。
(四)受胁迫方因行为人的胁迫行为而不得不违背自己的意愿,按照胁迫者的要求,同意结婚。
二、申请撤销婚姻的程序是什么
撤销权的行使虽然取决于权利人的意思表示,但权利人必须向人民法院或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具体程序如下:
(一)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婚姻申请的
婚姻关系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婚姻申请的,人民法院审查后确属应撤销情形的,应当收缴双方的结婚证书并将生效判决书寄送当地婚姻登记机关。
(二)向婚姻登记管提出撤销婚姻申请的
因受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其婚姻的,应当出具下列证明材料: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三)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
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受胁迫结婚的情况属实且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应当撤销该婚姻,宣告结婚证作废。也就是说,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只能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申请,婚姻登记机关无权处理。
网友咨询:可撤销婚姻的条件是什么?
可撤销婚姻需要什么条件?
婚姻帮律师解答:
可撤销婚姻应该就是无效婚姻 存在无效婚姻,又称违法婚姻,即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是指男女两性的结合因违反了法律规定的结婚要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一种婚姻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不到法定婚龄。
小编结语:通过上文可知,现实生活中的可撤销婚姻涉及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的,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受胁迫结婚的情况属实且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应当撤销该婚姻,宣告结婚证作废。也就是说,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只能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申请,婚姻登记机关无权处理。